读外语,学科学
科学本身就像是一种外语,历经辛苦,才能真正体会科学之美!
撰文╱王孟亮,中兴大学兽医系教授
虽然法语及德语曾是科学界的主要语言,但二次世界大战后,英语已成为科学界的共同语言。由于使用的人太多,它也不再是原本英语的面貌,而是近于一种「混合共通语言」(lingua franca)。
1898年,有人问德国首相俾斯麦,现代史上最具决定性的事情时,他回答:「北美洲的人说英语。」俾斯麦说这句话的时空与百年后的今天大不相同,可是我们却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见之明。(或是瞎打误着?)
19世纪末,在英语还没有垄断科学界之前,荷兰科学家凡得瓦(J. D. van der Waals)以荷兰文发表他的成名作,当时有少数的英国科学家为要了解其内容而学习荷兰文。英国的诺贝尔奖得主(1977年)莫特(N. Mott)回忆,1926年量子力学正在兴起,英国剑桥大学并没有这方面的课程,教授及学生只好一起研读波恩、海森堡等人的德文论着。莫特表示,他有一整年的时间是抱着德文字典学习量子力学。20世纪的物理学家、物理学思想家贝尔(John Bell)则研读法国物理学家德布洛伊的法文着作,大师追本溯源的风格令人钦佩。
美国哈佛大学的微生物学教授贝克威斯(Jon Beckwith),年轻时研读分子生物学大师杰哥布及莫纳德的法文原着,读完大师的作品之后,他赞叹道:「我从来没有想到科学可以像这个样子:几乎融合了文学、艺术与科学于一体。」贝克威斯本人的科学论文也颇具特色,我曾经无意间看到他2000年的一篇论文,开头写着「这是一篇遗传选择的故事……」(This is the story of a genetic selection...)这实在不是一般学术论文的书写方式。一般学术论文可以用克里克(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的话来形容:「任何的散文格式,都不会像平常科学论文般难以理解,又令人厌烦。」
英语教师安妮(E. Anne)表示:「在物理研讨会里,对母语不是英语的人而言,他们可以明白德国人、义大利人、法国人说的英语,反而不了解英国人与美国人说的英语。非英语系国家的科学家已习惯阅读学术期刊上的正式英文,但跟不上口语的英文。」安妮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讽刺学术性英文的「不食人间烟火」:
我要个圆筒装的热激发液体,圆筒为非对称并涂有陶瓷绝缘体。
A thermally excited cylinder of liquid is required, asymmetrically coated with a ceramic insulator.
所以你是要一杯茶。
So you want a cup of tea.
人的创造力和才能并非决定于他的英语程度。日本的物理学者朝永振一郎以日文发表其研究,日后得到1965年诺贝尔物理奖。基因剔除(Gene knockout)技术先锋,拉斯卡奖得主,出生在义大利的卡贝西(Mario Capecchi)受到二次大战影响,流落到美国念小学时,一个英文字也不认识。至于如何学好英语,我赞同哈金的看法。出身中国,后来到美国以英文写小说为生的哈金说:「要学好一个语言是没有捷径的,只有土法子:努力地听,努力地讲,努力地看,努力地背,日复一日,直到这个语言进入自己。」
英国的诺贝尔奖得主(2001年)诺斯(P. Nurse)也曾表示:「科学固然令人兴奋,然而要做出好的研究成果是很困难的。我可以比喻:科学像是外语。我们都想阅读托尔斯泰的俄文着作,以体会他的小说之美,可是先决条件是,你必须很用心费时地学通俄文。同理,要体会科学之美,也要历尽辛苦,才会有真正的体会。」【本文转载自2003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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