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660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共 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rlo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 鲜花 x1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姓名:要你爱上别人是需要时间的,你认为要给对方清楚的交代。假如随口说说,不仅会让对方受伤,你也必须要承担这个责任。你宁可和对方表明「喜欢」的感觉,也让对方知道「喜欢」是怎样的交往程度,给彼此宽阔的空间,慢慢培养感情。进可攻,退可守,到时候说再见,也不会太伤感。假如能继续发展,也算是水到渠成的美事。

水到渠成的美事..哈哈!用得很好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0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12-08 16:22 |

<< 上页  1   2   3   4  >>(共 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6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