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9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讯教学] “白凤” 躲开网络监控的新工具
“白凤” 躲开网络监控的新工具


一种新的破网软体“白凤”(Psiphon)于12月1日(北美时间)向世人见面。专家指出,“白凤”是当前技术上最先进的网路封锁突破工具,它的问世,对于生活资讯被封锁的国家的网友来说无疑是个大喜讯。
据DJY12月1日讯,有别于其他破网软体,“白凤”的突出特点在于它需要自由国家民众的协同参与,才能广泛帮助不自由国家的网友们有效地、安全地突破政府网路封锁。

当生活在自由社会的网友下载、安装“白凤”后,他的电脑便自动成为“代理伺服器”(proxy)。而当专制社会的网友也安装了“白凤”,并取得任何一台代理伺服器的登入帐号后,便可以安全地通过自由国家的电脑,顺利转连至世界各地的自由资讯。

同时,在网路浏览结束后,“白凤”会自动删除一切网路连线记录,不会在使用者电脑中留下任何相关资讯。并且,由于使用者是经由境外的伺服器突破封锁,这也使得政府无法一一追踪、封锁这些连线。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的“中国网路研究计划”主持人萧强教授指出,“现在你等于是拥有数千个、甚至数万个私人的网路代理伺服器,封锁网路的人几乎无力去一个个地清查、追踪了。”

根据《纽约时报》27日的报导,“白凤”是由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的公民研发室(Citizen Lab)开发而出,其成员除了软体工程师外,还有一流的电脑骇客以及政治学者。
他们长期窝在地下室的小小实验室里,为了就是研发出一种更有效率、更安全的破解技术,让中国、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国的民众,可以有效突破政府设下的网路封锁,安全地连结到自由国家的网站,浏览各项资讯。

身为公民研发室主任的戴伯特(Ronald Deibert)教授表示,像XX等国的网路封锁已经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这也促使他们致力于研发“白凤”,目的要让网路恢复自由身,再度成为提供人民自由资讯、启迪人民智慧、联系全球社群的沟通工具。

“这些国家对人民的网路封锁,一开始总是以‘过滤情色资讯’、‘拦阻西方新闻机构的不当报导’的名义而起。但后来封锁的范围日趋扩大,连网路日志、宗教信仰网站,甚至是健康资讯等等都纳入封锁的范围,多不胜数。”戴伯特表示。

由于“白凤”等破网软体的下载网站必定成为网路封锁的目标之一,因此“白凤”的推广还是必须仰赖传统的人际网络去广传、普及。藉由人传人的方式,让专制国家的民众能够得到“白凤”,并连结至自由国家的电脑来突破封锁,汲取自由民主的养分。

换言之,“白凤”的成功只是技术层面的体现成果,其真正的立基点,乃是在于人心与人心之间的信任、互助与关怀。这或许也再次应证,无论再怎么先进的技术,始终都无法凌驾于人心的力量。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03 19:23 |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这是一把双面刃 基于资讯交流的理念 这是没有错
但也可能会造成政府.公司 机密外流的机会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03 19:31 |
patience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感觉跟版主所说的一样!
一但自己成会跳板~那也因该意味将自己暴露在网路上
这样是否会突增自己被攻击的机会了?
又否成为不当份子盗取他人资讯的平台?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如有不试!请见谅


一句鼓励的话 可改变一个人的观念与行为,甚至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12-05 09:4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6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