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0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fu1224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律讨论] 现行犯没举证需不需要被罚钱
以下面这个新闻为例
骑车"不小心"违规 要怎跟警察辩驳 该不该签名
感觉上以前都被白开单子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2/9326.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7-01-09 11:47 |
AUSTIN1985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来谁敢乱开你罚单= ="做错了就要乖乖接受逞罚ㄅ= =


安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2-02 01:24 |
【祥哥哥】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副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1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哈噜~您贴的网址有点问题噜,没有直接连到所说的违规报导呢^^",不管怎样,基本上来说刚好在违规位置,被拍照不管时间长短,都算违规...虽然挺贼的,但没办法,现在都先拍照,依现行犯处理。若他是现场开单的您若是真的有违规也没什么可以反驳,就算有...或销...都是先拿已开的红单 才能有后续动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2-02 13:22 |
AUSTIN1985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就算没证据我如确实违反我也会认罪.但是没罪他硬要栽赃!就准备被玩死吧!要玩私下的或玩台面上的都可以


安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2-04 01: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2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