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7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韩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大师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篮球][转贴] SBL 本周观战焦点:裕隆三战台啤的5大卖点
转贴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0/13/rlv9.html

台啤「暴力事件」未落幕,12日晚上又要面对裕隆,自是本周最受瞩目的焦点,这其中的5大卖点,相信会吸引爆满的球迷到场观赏。


一、阎家骅坐在观众席会有何表现?


台啤总教练閰家骅因为出脚踹裁判而被禁赛10场,也就是说,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比赛,不能指挥台啤作战,那么,他会有什么表现?默默看球赛,还是跟球迷一样大吼大叫?会举出什么样的标语牌?会穿什么样的服装?会有什么的肢体动作?总之,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人注意。


二、秘密结婚被公开的陈信安表现如何?


秘密结婚被公开后的陈信安,是到目前为止,最「夯」的SBL球星,3周的最佳斗士、单月的MVP、裕隆的12连胜等荣耀加身,喜上加三喜的陈信安,本周能持续他火热的战力吗?对台啤总是急拉尾盘的他,能再次完成「高级动作」而挽救裕隆的不败危机吗?值得大家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三、那3位裁判大人来执法?


有了之前判决不公的导火线,本周这场蓝绿大战,主管裁判事务的篮协,会从36名裁判中派出那3位裁判大人来执法呢?他们在场上的吹判又会如何?在尺度上是不是一致?他们的判决会让两队都满意吗?还是持续在火上加油?


四、谁会赢?


台啤在前两次交手都占有大半领先的地位,可是到了第四节又被裕隆逆转,这口气很难咽下去,副领队陈建州就宣誓要在本周赢回来,他们能做到吗?而裕隆被影射「买裁判」,这次也想拿出真本事来证明其赢球的实力,双方都上紧发条,全力要取得胜利,但谁才是赢家?


五、龙象时代控卫,领军大斗法,谁技高一筹?


中华职篮时代宏国与裕隆的龙象大战,两队当家控卫周俊三、李云光,现在的战场换到场外,周俊三在阎家骅被禁赛而正式挂帅与李云光对阵,他如何调兵遣将?为台啤取得重要的一胜,考验他的智慧;李云光在球员时代对宏国是输多赢少,当会想在教练职位扳回一些颜面,就看他如何领军取胜。

针对上周SBL凤山台啤队与裕隆队之战,爆发教头阎家骅与裁判冲突,当时台啤副领队「黑人」陈建州当时脱口而出对裁判说了一句,「你是收了多少钱?」引发裕隆队昨天强烈抗议,今天中午陈建州特别发出声明,向裕隆及社会大众道歉。


陈建州说,「建州个人在赛后情绪上的失当发言,导致裕隆队的误解与伤害,除了表达最深的歉意之外,也会引以为鉴,谨言慎行,并且继续为推广篮球运动投入最真挚的热情和努力。」


陈建州说,「建州个人在赛后情绪上的失当发言,导致裕隆队的误解与伤害,除了表达最深的歉意之外,也会引以为鉴,谨言慎行,并且继续为推广篮球运动投入最真挚的热情和努力。」


陈建州并有四点声明:


一、该场赛后建州的情绪激动,失言失礼,但建州绝不是对针对裕隆队或者那个裁判老师、前辈而论,敬请见谅。


二、、建州只是想突显裁判体制面和进化面的陈年问题,希望可以在这次冲突与争议之后,有更完美的解决和因应。


三、建州对所有支持篮球、喜爱SBL、支持台啤队的球迷们,除了向大家道歉,也希望大家可以继续支持篮球,希望这次争议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好的方向与省思,共同为最喜爱的篮球运动付出心力。


四、裕隆队的成功、格局与经营模式,以及最具传统的优势,一直是建州学习与尊敬的对象,个人也以师承裕隆的成功模式,注入台啤,希望能跟上裕隆的脚步与成功背景,建州绝无影射裕隆队的语意和企图,谨以最大的诚意和检讨,向裕隆队和篮球前辈、老师们,致上最深的歉意。




【心得感想】

这一场 绝对比上一场更火爆 更刺激 心脏不够强的我可有罪受了....



欲望满足的瞬间.即是偿还的时刻
欢迎您大驾光临---第8号当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1-10 18:46 |
我真的姓朱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 鲜花 x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说,说话要经过脑袋,
不要立刻就说出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11 02: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4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