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16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siang_chi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部落格][繁中] Ez会计师 -- 会计师考试心得分享  (推荐一个会计师考试经验分享的网站)

推荐一个会计师考试经验分享的网站

该版主为了实现年轻的梦想. 从补修学分到完成会计师考试.
之中有许多的经验与路程与大家分享
http://tw.myblog.yah...edge-hog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5-21 20:20 |
hsiang_chi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商业会计法 or 证交法 怎么准备?

商业会计法条文不多.(第六章第七章扣除) , 剩下的部份就不多. 是投资报酬率最高的.

分析一下会计师考题. 通常是那种白话文是出错的话怎么办, 要付什么责任

这些也是新闻或是周遭也常发生的

从这个方向去准备申论题就不会太难拿分.



商业会计法的话例如..

1. 凭证掉了怎么办? 故意 or 过失掉的

2. 帐册不给看怎么处理

Well..全部 83条, 扣除第六章第七章不用看的话..其实条文每条看三次.选择题应该也不难拿分



证交法比较复杂一些. 因为证交法母法不多, 但是相关子法与相关办法很多

看看历届的考古题趋势就不难得知

每天财经新闻的那些事情. 通常都是考题.

例如..转投资..大股东炒股票..股东会合法性..



对了..特别是当年修法的部份. 一定要看喔.



条号要不要记? 我知道我自己条号会记不住. 考试也不一定写的出来.

所以我就没有刻意背诵条号. 申论题作答时反而是书写的过程与思考的逻辑比较重要

如果那题只有五分, 那么也尽量写五行, 让老师知道你的用心. 不要只是把法条写出来. 可以多写立法理由. 题目的争点. 结论等

Tony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5-23 20:28 |
angel-687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分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6-23 17:29 |
tenpage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11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大
请教一下..公司法又要如何准备..
好像重要法条不多..
需不需要背法条..


在等待中读书,在读书中等待..
不张扬,不言弃,不着急..默默的等待时间的到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9 14:47 |
hsiang_chi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重点不是考试的时候可以写出一条一条的法条

重点是怎样针对题目写出一篇有条理的短篇文章

公司法的重点在于保障大众投资的权益

所以会集中在那些董监事是不是有按照规定做事情,如果违反的时候会怎样?

例如公司资金借贷、股东会随意招开选举董监事

公司法与证卷交易法ㄧ起考的时候,证卷交易法就更为重要

因为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在外流通,更需要公司的自理与严格的股票买卖规范

大股东与董事可能会有的人性弊端 or 政府宣导的规范

考试通常是情境题,所以要分析情境、适用的情况、法条与后果罚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29 15: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35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