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80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甲乙丙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修行][讨论] 觉后空空无大千
禅宗有云:「竹密无妨水过,山高不碍云飞。」其意是告诉我们,一个修行者要打开心胸、现无量智慧,才能在娑婆世界中,所面对的一切善恶缘、顺逆境,能来去自如、不留痕迹。
因此一个修行者要低心下气,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唯有「低到极处,就能感觉高的妙用」,把心中成见断除,才能接纳更多的智慧。
1.低到极处─如清净莲花,处混浊仍能展现脱俗自在的气质。
2.高的妙用─①现菩萨心─以众生心为心,力行菩萨悲愿。②现菩萨的智慧─随顺众生,随缘渡化。
◎要知道修行若有界限,有分别对待的成见,纵然你是一山的宗师,或者是为人师者,都很难出离三界,执着我相便有了自私心,会阻碍智慧成长,在心灵上又多了一颗不净的种子,如此修行,自心何时才能清净自在呢!?
◎修行很多人都知道要开发智慧,可是要如何开发呢?
智慧来源:「在于苦难担当,有了苦难的棒喝,才懂得学会清醒,才知修行方向在那里?」
苦难担当─①菩萨是藉苦难磨炼自己、成长自己,达到智慧圆满之地。②消苦根了苦业,心境才能自在,带着身口意的包袱怎会修有道呢?
◎想想菩萨为何总是现「不穿鞋」的相?在暗示什么?
菩萨不是不穿鞋,而是暗示修行要:「谦下包容,一步一脚印的付出」,因为菩萨总是用赤裸双脚走遍大地,去体会众生流离生死的痛苦,才能为众生解脱诸苦。
1.想想菩萨不用言语阐述修行过程,而是「用行动来表达生命的价值」、「用慈悲来承担众生的苦难」,这种慈悲的坚持,值得我们效法。
2.一灯能除千年暗,修行「只要起步,永远不迟。」要知道一个修行者,不管心灵深处曾经有什么?不管好与坏,只要看开放下了展现菩萨的真心,那么你我皆是菩萨的化身。

「觉后空空无大千」意指一个修行者开悟后,外在悟诸法皆空,内在心境空无一物,才能跳出娑婆世界的束缚。
◎佛说法四十九年没有第二个字,就是这个「心」字。若「心外有法,保证你是个凡夫,永远不能解脱。」所以佛经有云:「但悟一心,即超三界。」现今修行者都是外求,修这个法门,也修那个法门,这些全是心外法。心外法即是生死法。
1.修行若能悟入无心之心就是空性,就是吾们的本来面貌,才能真正出离三界了脱生死。
2.住相之心─是妄想心、虚妄心。
离相之心─是本来心、清净心。
◎佛经云:「心异则千差万别。」意指:修行用不同的心,即能产生三界十方不同的境界。
1.要知道让我们作佛、作众生、上天堂、下地狱,皆是这个心。
2.若能「心平则一道清流。」心境上做到「平静、安祥、无事」,即能展现菩提本心。
①心平─任何委曲、打击、受辱、受谤等一点也不烦恼,一点也不在意。
②明镜现前─即是心平之境,八识田中清清净净、一无所有,对境无心。
◎降伏其心是修行最高原则,静中要修,动中更要掌握这颗心,用心思惟:我们所修的法是否在正知、正见之中,理念偏差,马上导正。
1.正知:所说的法─目标在于解除众生忧、悲、苦恼及一切苦集。
2.正见:所谈的道─必须可以亲身实践、体证。

禅宗云:「念念不离本心,时时护守道意。」意指:念念清净不染外物,时时护持我们念头,没有一点攀缘、没有一点私念。
/患得患失不得安宁─烦\
\此心偏激不得平衡─恼/
修道人生不可随境攀缘,若外境攀缘太多,心智便无法启发,人生就不自在了。
◎要知道:「世间人追求名利,修行人追求解脱」,这都是一种贪求,因为有求内心就会产生「得失、分别」。意念因此不清净,这就是轮回的种子。
◎佛经有云:「有求皆苦,无求即乐。」要知道求是苦,求不到更苦,求到了反而产生愩高我慢,这也是一种烦恼、一种业障。
1.无所求的心,才是正定,即是「不起爱憎,不随所染,对境无心」,因此这颗心即成了「金刚心」,一切尘境、色相、一切尘缘物欲,均看开放下,才能开启清净本心。
2.修行过程,不起心、不动念、不求什么,才能得到究竟解脱,唯有「心无求」,才能「随顺菩提道行」。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7-24 21: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64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