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5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准国考生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其他]为何国考区会出现大陆人士?
只是好奇~自从新闻报导说大陆人~可以跑来考我国的公务员后~

好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0-13 13:44 |
uod76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能是大陆地区的国考部队准备来攻占台湾的公职了

各位台湾地区的国考生大家准备迎战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10-19 23:45 |
lfu70021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考试法第七条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八岁,具有本法所定应考资格者,得应本法之考试。

至少尚未修法之前...针对公务人员考试 还不至于有大陆人来考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10-20 00:20 |
血翼邪凰~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新闻上应该是说开放考证照吧

不过话说回来

考试法第七条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八岁,具有本法所定应考资格者,得应本法之考试。

中华民国到底有没有包含大陆地区诚为一大问题
原宪法第四条 中华民国国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而修宪后的第四条
中华民国领土,乃然依其固有疆域,唯应经立院及自由地区选举人公民投票。

然而自由地区选举人至今未针对领土实施公民投票
盖中华民国领土仍为其   依其固有疆域。

至于固有疆域指的是那里?????
就连大法官都不愿碰这个问题了。


当然 实务很明显中华民国对内陆是没关辖权的
不过立宪当初的固有疆域是有包含内陆的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20 01:23 |
血翼邪凰~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重点忘了打...............

倘内陆及蒙古是中华民国之一部份,则内陆及蒙古人当符合
考试法第七条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八岁,具有本法所定应考资格者,得应本法之考试。

并且亦不生双重国籍之疑虑,盖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互相承认为国家

不过结论是 实务上他们还是不能考就是了.......................
然后其实我认为学学简体字不错啦 对上课抄笔记也很有帮助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20 01:30 |
AIT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血翼邪凰~于2008-10-20 01:30发表的 :
重点忘了打...............

倘内陆及蒙古是中华民国之一部份,则内陆及蒙古人当符合
考试法第七条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八岁,具有本法所定应考资格者,得应本法之考试。

并且亦不生双重国籍之疑虑,盖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互相承认为国家

不过结论是 实务上他们还是不能考就是了.......................
然后其实我认为学学简体字不错啦 对上课抄笔记也很有帮助喔

法律是随人解释的,
尤其现在是 神之 马騜 掌权,什么都可以变
看看当初红杉军,他的解释是如何让人吐血..
自然溢出!!因此无法可管???
真是""他,马的""


    前途光明
            没有出路

                      ----玻璃窗里的苍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20 03:02 |
准国考生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啊~现在是一党独大,行政+司法+立法..

要怎样改~他们就怎样改~

那管宪法或是法律~.....

毕竟~对他们而言~宪法=他们订的吧!

违法的事~他们也做的不少!




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0-20 14:37 |
wolffox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总之, 就是最好能尽快考上,不然除了加考英文之外,还会有大陆人来抢饭碗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10-21 12:5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3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