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912 个阅读者
 
<< 上页  4   5   6   7  >>(共 7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忘了呼吸于2008-12-30 22:54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我觉得尊重没抽烟的人的权利是好的!但是说3人以上公共场所~室内隐蔽空间也不能涉吸烟区?就真的太离谱了吧....
照它这样说~除了家里或朋友家~还有哪里可以抽烟呢?......... 表情 变相取财的感觉.很重...联网咖~ktv~也不能有吸烟区...真的太扯了吧..... 表情 大大您认同吗?

表情 那不是变相取财
是要人少抽点
总不能直接强制所有人不要抽阿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0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12-31 10:07 |
di112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9 鲜花 x5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政府是土匪啦叫他干脆公卖局给我收起来,|哈烟族请注意啰!明年新法上路~公共场所抽烟罚
真的很不错的措施
老烟枪大概不知道跟他接吻的人是很痛苦的
身受其害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31 11:43 |
曾雨沙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抽烟对身体有害, 更不能让其他人也受伤害,所以这个法令做得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4-28 21:25 |

<< 上页  4   5   6   7  >>(共 7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3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