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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回国携带烟酒海关新闻稿
【来源出处】 台北关税局吁请入境旅客携带烟酒进口之相关规定(新闻资料第19则)
台北关税局表示,自本(98)年1月12日烟品健康福利捐调涨案于立法院三读通过后,市面香烟价格随之调升,同时旅客携带超量烟酒入境也有明显增加之趋势。为维护民众自身权益,该局特别重申携带免税烟酒之相关规定,以利旅客顺利通关。 该局指出,依据「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11条规定,入境旅客携带免税烟酒数量,限酒类1公升(不限瓶数),卷烟200支或雪茄25支或烟丝1磅,但以年满20岁之成年为限。旅客如携带超逾免税范围之烟酒,应向海关诚实申报,并选择经由红线(应申报台)通关;若超过酒类5公升(不限瓶数,但携带未开放进口之大陆地区酒类限量1公升),卷烟5条(1,000支)、雪茄125支或烟丝5磅等限量者,并应检附财政部核发之烟酒进口业许可执照影本或财政部同意文件,始准报验进口。换言之,旅客携带烟酒入境,除酒1公升、烟1条可免申报且免税外,另酒4公升、烟4条应申报并完税进口,超逾前开限量部分,另应检附上开核准文件,否则不得进口,需办理退运国外。 该局表示,旅客携带超量烟酒入境,匿未申报或规避检查经查获者,将依海关缉私条例论处。有明显带货营利行为者,尚须依烟酒管理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侦办。该局除吁请民众遵守外,并请航空公司及免税商店、旅行业等业者配合法令宣导,以免旅客触法而权益受损。如民众有任何疑问,可电洽该局稽查组免付费专线:0800-311-006,欢迎民众多加利用。
【心得感想】
出国会带烟酒回来的朋友们 海关又发新闻稿 表示又开始重视啰... 千万不要跟荷包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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