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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in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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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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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间接故意 v.s. 有认识过失
换装瓦斯桶工人,明知工作时不可抽烟,却于换装瓦斯桶时抽烟,致酿成瓦斯爆炸惨剧;
请问属间接故意罪性质?还是有认识过失性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27 12:32 |
yin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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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间接故意,系指行为人对于构成要件之事实,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并不
违背其本意者。

而有认识的过失,系指虽预见其可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者。

过失除区分有认识之过失及无认识之过失外,量刑上没有不同。另一个区分为普通过失及业务过失,业务过失之刑较普通过失为高。
本题旨换装瓦斯桶工人于换装瓦斯桶时抽烟,应属业务上之过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09-29 09:07 |
peterlin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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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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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回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02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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