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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x789uo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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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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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刑法]讲义例子的疑问
  油灌车司机甲竟然于加油站补充油品时,一边操作油灌车泄油、一边抽烟。
甲为专业司机,竟放任自已于作业中未熄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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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10-06 17:23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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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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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有认识过失」乃依刑法第14条第2项,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虽预见其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者,以过失论!

查看在油灌车司机之抽烟心态(以其主观角度来看),攞明就是就算是发生火灾也无所谓,此即所谓「间接故意」之定义(即刑法第13条第2项)!

除非,此例修正为:油灌车司机,为了避免抽烟会形成火灾,而在「特别距离」油库100公尺以外的地方抽烟!←如此,才能说:油灌车司机为「有认识之过失」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固 | Posted:2010-10-06 21:13 |
皇甫珑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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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your ans,勿传教ok, friend........


yamasaki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16 14:17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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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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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东西叫『漠视/放任』!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16 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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