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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民法债编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的问题

(1).甲有一只趴趴熊,要从高雄运送到台北,于是寄托给一家货运公司乙,乙的受雇人丙开着公司的车子准备将趴趴熊运送到台北,在运送途中跟丁车发生车祸,趴趴熊也跟着毁损。事后断定运送公司受雇人丙在这场车祸中完全无过失,全部都是丁的错(丁酒驾、闯红灯外加超速、又没驾照、又逆向)。
问:1.甲的趴趴熊毁损,可否向乙公司要求赔偿?依据哪一条文?
2.甲可否向丙受雇人请求赔偿?依据哪一条文?
3.甲可否向丁车请求赔偿?依据哪一条文?


(2).甲向乙购买冰淇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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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11 2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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