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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nmoon88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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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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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法绪例题疑义
烦请各位先进,协助解析下列例题,感恩
1.下列何者非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a汽车与备胎 b眼镜与镜盒 c电视与遥控器 d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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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4 17:58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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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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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汽车买来没有引擎 ,你会考虑购买吗? 所以汽车买来当然要有引擎,因为买车就是要能开的 这是必要的,这是一般人的一般想法,如果改成特殊火箭引擎 这可就不一定啦

2 暑假打工 ,未成年人去打工成立之劳务契约都是双务契约,既是契约,按民法总则第77条
应得法代人同意,并非只有未成年人自己即得为有效之法律行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5 00:43 |
eric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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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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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物必须符合三个要件a.非主物之成分b.常助主物之功效c.同属一人
是以答案应为汽车与引擎,盖因引擎为汽车之成分,汽车没引擎是不能开的,眼镜没镜盒还是能戴

2. 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为其特有财产。
a赠与b继承d无偿取得,仅c因雇佣契约取得,故答案为c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5 10:13 |
往真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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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关键在「成分」与「主从物」的区别
简单判断ㄧ下:
a汽车与备胎---汽车没有备胎,依旧能用
b眼镜与镜盒----眼镜没有镜盒,依旧能用
c电视与遥控器----电视没有遥控器,依旧能用
d汽车与引擎-----汽车没有引擎,不能用----所以它是「成分」
ps.如果是汽车与轮胎,那轮胎就是「成分」了,而成分还分为重要成分与ㄧ般成分,
  不过此题还用不上这里~~

第二题
直接引用法条
民法1087条:未成年子女,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为其特有财产
只有c不在其列,故选之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1-03-25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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