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4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台湾省长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考选部公告修正地方特考考试规则
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2&menu_id=319&laws_id=51

中华民国101年8月13日考试院考台组壹一字第10100067071号令修正发布第一条条文及第四条附表一(修正法律政风、财经政风、
农业技术、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环保技术类科及附注部分)、附表二(修正法律政风、财经政风类科部分)、
第五条附表三(修正法律政风、财经政风类科专业科目部分)、附表四(修正法律政风、财经政风类科专业科目部分)、
附表五(修正政风类科专业科目部分)

101地方特考三四五等修正重点 :
1.修正法律政风、财经政风、农业技术、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环保技术类科及附注部分
2.将政风职系修正为廉政职系
3.应试专业科目「公务员法」、「公务员法概要」括弧内容,增列「保障」、「交代」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batess) | 理由: 感谢分享:)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硕网网路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16 23:26 |
h870537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0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分享!!
增列「保障」、「交代」不知道有谁知道范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16 23: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5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