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3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e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民法】婚约
 小屁孩在此向各位请益

举例(下列为虚构)


甲男乙女(已成年)于民国102年8月1日订婚,但因男方于民国102年8月14日与一名A女(未婚)进出气车旅馆被乙女发现,甲男事后也向乙女担承与A女发生关系,乙女伤心欲地绝取消婚事。

此情节可以依民法第九七六条 第一项之第七款:婚约订定后与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恋爱、です二粒の心系がるのが一绪に、少ないその中一つ、そのは幸福ない。
なるあなたはその二つの文字の幸福を持ってった、ちゃんと把握す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29 23:30 |
mergyl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关于通奸,请参考
1.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011102003876
2.所谓通奸,系指订婚当事人的一方,与另一方以外的第三人合意发生性行为而言。(民法惟法论,志光出版,100年8月,第4-9页)
==================================
乙女若坚决解除婚约,亦可以第九款解除'(63年台再67号判例)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30 10:59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未婚夫妻之间没有保障 但可相互订立不违法律或公序良俗之契约 以为保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9-30 08: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9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