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珠林-占博戏(31)
Home
Home
登入
注册
发表
列印
载入图片
引用
|
编辑
陈老师
2002-11-07 08:02
楼主
x
0
博戏斗禽,福旺物真;
财为利息,鬼动不赢。
世应见鬼爻皆败,乃彼我不得地,世旺克应,我胜;应旺克也,彼胜。子孙妻财喜扶世,我胜。子孙旺相喜动。
或问:妻为我物,鬼为彼虫,如何取用?答曰:此言斗禽虫也。若转变之事,则不一同专,要子孙持世旺相,或独发便赢,若鬼兄财爻动便输。要知当日,俱以时辰取福德言之。
x
0
完整版本
免责声明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