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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
2005-07-10 19:27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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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一 1216台 塑 1301 南 亚 1303 台 化 1326 远 纺 1402 中 钢 2002 裕 隆 2201 光 宝 科 2301 联 电 2303 台 达 电 2308 日 月 光 2311 鸿 海 2317 仁 宝 2324 矽 品 2325 台 积 电 2330 华 邦 2344 明 基 2352 宏 碁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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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s339
2005-07-10 23:0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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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北北于2005-07-10 19:27发表的 台湾50成分股:可以请楼主解释一下,何谓"台湾50成分股"?这个小弟第一次听到的名词!敬请赐教! 麻烦你啰!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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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
2005-07-11 14:28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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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50指数简介
台湾证券交易所台湾50指数(以下简称台湾50指数,英文为TSEC Taiwan 50 index),在91年10月29日正式推出,系由台湾证券交易所与英国富时指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SE)共同合作,挑选我国集中交易市场中具有代表性之50支股票所编制而成,希望利用较少数股票价格的变动,即可表彰台湾股票市场之整体绩效,进而提供另一投资人参与台湾市场整体表现之工具。 此外,因台湾50指数为部分集合指数,其成分股之替换及权重之调整皆以稳定为原则,较适合机构法人进行投资组合之避险和套利操作,或作为基金投资绩效之评量标准,不仅可供开发ETF、指数基金及各种店头市场的指数连动金融商品,更可提供台湾期货交易所开发指数期货、指数选择权等相关商品。 台湾50指数编制规则 (一) 成份股 1. 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2. 规模大、依市值排序 3. 经FTSE公众流通量(free float)调整 4. 流动性检验:十二个月中,至少有十个月其每个月周转率(依据公众流通量系数调整后之发行股数计算)在1%以上 (二) FTSE公众流通量(free float) 公众流通量减项 1. 指数成份股公司由另一家成份股(交叉持股)或非成份股的公司或机构买卖投资 2. 由创始人、其家属及/或董事明显而直接的长期股权控制 3. 员工配股计划 4. 政府持股 5. 外资持股限制 6. 订有持股期间限制条款的投资组合 (三) 依据市值、公众流通量、流动性等条件,选取最大市值50支上市股票,5支后补(专门从事控股及投资的公司不纳入) (四) 成份股删除原则 1. 流动性不足:十二个月中有四个月周转率小于1% 2. 市值排名下降至61名以外 3. 终止上市 4. 被收购 5. 停止买卖(因成份股自身严重问题) (五) 成份股纳入原则 1. 市值排名上升至40名以内 2. 新上市:总市值排名前20名,在正式交易五日结束后纳入 (六) 成份股权重变更 1. 在成份股发行股权变动超过1%时才修正 2. 在公众流通量高于或低于相邻级距5%才调整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