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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4111
2004-11-20 21:27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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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強奸犯全過程~~~~~~刑警隊長對受害女子說:認出來了嗎? 受害女子說:認出來了,就是正在看貼這小子。 刑警隊長問受害女子:你能確定嗎? 受害女子說:能確定,這個禽獸,化成灰我都認得。 副隊長悄悄對隊長說: "不要先下結論,根據我的經驗,強奸犯一般都是看貼不回貼的。 稍等一下,看這小子回不回貼,如果不回貼就是他了!!!!!!!!"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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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私
2004-11-21 02:12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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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糟糕,在我回帖這段期間中,竟有18個人看了沒回帖!
那這不就代表『嫌疑犯』還真不少~ 看來要來成立『亂抓專案』沒回的通通快來自首吧~喝呵! (以上內容,如有雷同,純屬笑話)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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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茄王子
2004-11-22 02:51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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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44個閱讀的,卻是第二個回的,原來中間這麼多人都有嫌疑..
我決定開始展開『貼回不公』的司法訴訟程序 抗議數位男女在閱讀人數上有『作票』的嫌疑 然後順便偵查一下樓主有『洗錢』的傾向 順便告一下版主『行政不中立』 還有,我懷疑我自己回文回到掉眼淚的眼淚,是衡山指揮所的『人造雨』 因為我原本都相信閱讀人數等於回文人數這個『恆等式』 還有版主要求的自首沒有人來自首,有『喊衝的自己往回跑』的嫌疑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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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翼長空
2004-11-22 21:46 |
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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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如果我現在才回貼 不就太晚了!!!那會不會代表我心虛阿........................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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