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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4-26 21:08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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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报纸说一位女机车骑士跟一位机车骑士相撞 结果交通警察竟然判定是这位女骑士的错 这位女骑士不服上告 女骑士是直行车道喔 另一位机车骑士是左转车喔 法官就说左转车不先礼让直行车先行 是那位左转机车错再先喔 判决女骑士胜诉喔 更离谱的事 交通队来测量出事的俩台车 竟然说是女骑士没遵守安全距离 所以才会撞到那位左转的机车骑士 交通警察身为执者 真的太草率了 太扯了 我前几年也有这样的擦撞经验 结果我自己太笨了 就私下跟那位车主合解 我花钱了事陪他修车全部负担 呵 看来我当时真的是太嫩了 还是说我太笨了 或是应该说我不懂这些规则吧 我也是骑车 结果有辆车子左转 我被我这一面的汽车挡住视线看不到左转车 结果左转车就很顺开过来 我直行车时速大概50左右 就煞车不及我把机车车头从直行转成跟他平行 所以才闪过血光之灾 好险阿 不过也撞凹他的右前叶子板了 我还赔他休车费 我真笨阿 真该要求他赔我收惊费和机车车头零件费阿 现在懂了 就会更小心开车了 个人经验跟大家聊聊喔 感恩 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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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4-27 12:0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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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8631072于2006-04-26 21:39发表的 :是喔 那么是说谁开车速度更快 更快到达那个冲突点 就是算他先赢了 这样好矛盾阿 好像有点变相要大家开快车的样子 真的搞不懂交通法规阿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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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奔
2006-04-27 16:46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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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专业测量吧
如果左转车已经转一大半到路中间....直行车(超过限速...等)撞上去当然里亏 如果执行车维持等速已经过停止线,左转车撞上来就是左转的错。 还是要一现场状况判定,没有所谓一定是谁错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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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4-27 21:48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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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小奔于2006-04-27 16:46发表的 : 这位大大的说法是很对 你意思是说 左转车先到位了 所以换直行车错了 但是我本身的例子 就是我是直行车 我没超速喔 我跟这台车距离不到5公尺喔 左转湾车 就一路开过来 根本没慢慢踩煞车看机车道有迷有机车要直行 就开过来了 这样它的情形就像大大你说的情形一样他先到位了 这样好像又怪怪的 好像是鼓励大家都要一路左转车先开过来就不会输给直行车了 要测量阿 但是交通队好像都乱量阿 还用交通队自己的经验下去判断阿 这样会准吗?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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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yle
2006-04-27 23:33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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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8631072于2006-04-26 21:39发表的 : 那样以后左转不是都不用看有没有车 看谁冲的快谁就对啦 难怪现在一堆人骑车的都不看 直接冲......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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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damage
2006-04-30 01:25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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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优于转弯车...
这是我们教官跟我们提倡的!! 当发生警急状况时 当下判断若是自己胜算大...那就去吧!! 闪过了发生什么事!法律是不管的~~ 自身经验....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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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4-30 16:55 |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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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gundamage于2006-04-30 01:25发表的 :是喔 是交通队教官说的吗? 那么如果不是紧急状况呢 是直行车跟左转湾车差不到5公尺 左转湾车加速先到位 直行车没超速 是算谁错喔 呵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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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名最速传说
2006-07-22 17:44 |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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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 只要直行车没有超速 左转车就一定要让
上个月骑车载我弟去上课 结果从红灯回堵的一排车中间 窜出一台四轮机车 是一个残障女士 一直跟我卢 说我骑太快 我撞到他之后原地倒下能多快... 那天刚好穿短裤短袖 左边手脚都擦伤 机车也是 看到车子一堆擦伤 他又在那卢 整个火气就是往上冲 后来我弟也不爽 他那天要考试 就说不然报警 他说报就报啊 怕你喔 警察一来看就知道谁对谁错了... 后来他知道自己错态度才软化 仗着自己残障好像大家都要让 最后只叫他陪车子 医药费我自己出 急诊(吃饭时间没门诊)+复诊 总共花了我一千多块 很多人出车祸都得理不饶人 他那个态度就是 一开始像恶婆婆 知道是自己错后 就变小媳妇的脸 顺带一提 还是劝大家骑车不要太快 一个朋友骑80撞到逆向车 一个老阿伯没事 他住院开刀定刚钉 能走路要半年 完全复原要一年半 像我 市区都只骑40 谜之声:你是一轮40两轮80吧XD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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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7-22 19:03 |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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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ean5431于2006-07-21 14:47发表的 :交通队教是教大家正确的道理 但是它们执勤时 很主观 根本不管你对不对 就是改天我们准备收罚单缴钱了 说一套 做又是一套 真的很难搞懂交通队处理的原则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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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7-22 19:05 |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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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秋名最速传说于2006-07-22 17:44发表的 :骑慢点是正确的骑车方式 骑快一点 我不反对 但是到路口巷子口 或是闪黄灯的路口 都要放慢速度小心通过 然后再加速前进 这样才会安全有保障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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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LIN
2006-07-26 21:31 |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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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湾的交通有点乱,现在出事都是先比大声,
而不是错的先道歉~ 现行机车要左转,一般最好是二段左转,比较安全 ,这不是直行和左转问题,是保障用路人安全,如 果是被汽车或是沙石车撞到,会很严重,谁对谁错 ,也要有命才知道!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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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7-26 21:38 |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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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K-LIN于2006-07-26 21:31发表的 :对阿 遇到大卡车 小车一定要快闪要先让它的 因为大卡车煞车距离太长了 要有命 才能跟它争 没命 就什么都不是了 要小心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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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少爷
2006-08-04 00:56 |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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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K-LIN于2006-07-26 21:31发表的 :谁对谁错,也要有命才知道! 这句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 还是小心点好... 只要还活着..其他都算是小事吧= =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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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8-07 20:31 |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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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疯少爷于2006-08-4 00:56发表的 :对阿 出意外 先保命是最重要的 没命 什么都是空谈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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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12347
2006-08-07 20:40 |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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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8631072于2006-04-26 21:39发表的 :刚刚看广告说8/1开始 转弯车没让直行车先走会被罚钱喔 罚1800~多少钱 忘了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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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12347
2006-08-07 20:43 |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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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K-LIN于2006-07-26 21:31发表的 :砂石车... 辗到一半搞不好还只感觉撞到一颗小石头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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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vo
2006-08-07 20:59 |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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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是转弯的车子就应该礼让直行的车子...
转弯就是要慢就是要让嘛... 换个立场想想..如果是你直行..有待转车或是路边的车 冷不防冲出来,或是抢的出来..丝毫不礼让...直行车的你 作何感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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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仔
2006-08-07 22:03 |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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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讲
转弯车辆本来就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因为转弯时通常都是减速状态 没道理要直行车辆在速度较快情况下减速让你通过先 除非在有号志或人员指挥下 转弯车辆才有先行的道理 如果是在无指示的地方进行会车 那么也只能照常理判断了 维持现场状况也非常重要 随身带照相工具 拍下事实胜于雄辩..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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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vin0938
2006-08-07 22:14 |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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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ean5431于2006-07-21 14:47发表的 : 没错啦~~大家都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你想想...如果转弯车没抢着要转弯是不是啥么事都没发生啦~ 所以我还是赞成"直行车优先"一票,事实法规也是如此啦~~不对吗?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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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8-08 22:34 |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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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Gavin0938于2006-08-7 22:14发表的 :直行车先行 我很赞成的 谢谢大大支持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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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8-08 22:35 |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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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豪仔于2006-08-7 22:03发表的 :嗯嗯 说得很正确喔 感谢说明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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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8-08 22:38 |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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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i1012347于2006-08-7 20:43发表的 :砂石车就是这么不在意路上的路况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再发生 所以要小心阿 别跟砂石车太近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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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8-08 22:40 |
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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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tbvo于2006-08-7 20:59发表的 :嗯嗯 没错 自己感觉不对的 如果自己也这样做 别人也会很讨厌的 互相礼让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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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12347
2006-08-08 22:42 |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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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amikan于2006-07-22 19:05发表的 :对阿 现在要照像前面也会有牌子提示 让被照到的人没理由反驳 哈哈 看到有提示要测速照相的牌子也要记得减速阿XD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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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tory
2006-08-09 16:29 |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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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直行车)
B=对方(转弯车) 我拿自己的例子 来当教材好了.... 数年时 当天A方骑车在四线道上,准备返家!!(我是直行车) 然后经过一个单行道时,B方要从对向车道要逆向进入单行道......然后发生的事情 当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乱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没什么大伤 脸部缝了数十针,但是B方,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安全帽扣子没扣好....所以撞击那一瞬间,帽子飞走了,B方头部直接撞到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损伤,前前后后开了数十次刀,现在已经部分记忆丧失,四肢无力,毫无工作能力了。 ==以上是案发经过== p.s当时未满18 然后A方当然是以过失伤害提起公诉移送地方法院,经过好几次的开庭,A方在事前做过很多的功课, 就咬住 道路交道安全规则的 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这条法令早在台湾交通法行之有年了,只是近几年 台湾人越来越强调自己的路权,所以我每次开庭,我都要强调这一句,不管对方在怎么强调我未满18岁 ,都没有用,因为法官根本不管你有没有驾照,她是看你只有上路了,你就有自己的路权,所以经历了半年多的审理,我被判无罪。对方上诉到高等法院,一样也被驳回。 不是我门不愿意跟她们和解,只是她们讲的数字640万,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负担的起的,所以就只好走上官司的一路。 这里我是想讲的,发生任何一个纠纷自己对的要据理力争,如果非必要走到法律程序,不要过分相信律师的话,自己当事人也要做功课,台湾常讲 情、理、法 但是如果真的走道司法程序 就是 法、理、情了。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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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kan
2006-08-09 22:26 |
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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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deepstory于2006-08-9 16:29发表的 :直行车就是要据理力争 不然会吃亏的 谢谢大大经验分享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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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vin0938
2006-08-11 01:15 |
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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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deepstory于2006-08-9 16:29发表的 : 恭喜你赢了这场官司喔~你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关键"对方逆向",所以啊很多时候..就是有些人不遵守规则才会害人又害己啊~~只能说他应得的惩罚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