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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forever
2006-05-16 15:1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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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没有违法 不过依照正常法律是可以控告你的
但是关于巴哈是因为他已经有明文规定不能PO出对方所有资料 除非你是在特定版区才可以 至于要用哪种法律说真的我不是很清楚 毕竟中华电信也有电话簿 总不能告中华电信把你家电话号码露出来吧 手机的话 我也没听过哪些法律有规定不能将对方电话号码公布出来 不过你遇到这些买卖被骗建议你 还是去警察局吧 或许会好一点 但是最好是保留一些证据 比方说 交易对话内容 交易后的情况 至于警方可以从该代理商吊阅纪录 到时候你可以控告对方诈欺 只是会造成你本身的烦恼而已 通常警方遇到这些问题多半都是希望你们私底下解决 毕竟 游戏有明文规定禁止任何现金 点数交易 你跟他交易本来就已经先错了 然而你要告他说真的 不是很简单的事情 只是我建议你还是去警局备案 至少让这种人怕一下也好 不然台湾真的已经够乱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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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6 15:32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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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blackforever于2006-05-16 15:11发表的 : 您都说已经可以告了,难道不知道违法与否吗?!抑或是说,没违法也是可以告人?! 至于楼主的问题,晚点再说,要出门了 XD (可以违法,也可能可以阻却不法)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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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星大雄丸
2006-05-16 16:04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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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5-16 15:32发表的 : 他的意思应该是说〔告诉乃论〕吧 不过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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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8260
2006-05-16 18:26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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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然是谢谢大家的回覆!!感谢!!
我这边有电话~还有当时对话的图片 当天我就找了网站 找到台北市政府的网路犯罪XXX的 忘记全名了 那个网站有线上报案 我也已经报了 也将电话~详细过程~还有当时对话的图片附上 不过到现在也是还没下落!! 小弟不是为了那600万虚拟币不值 而是不想片子逍遥法外!而且还是那么大胆的留下电话还敢骗 若是真的去警察局报警,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案子太小 被吃掉!!@@~ 吃案情形太多了~让我对警察的害群之马有点反感 当然好的警察一定是占大多数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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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6 23:21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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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8260于2006-05-16 18:26发表的 : 600万虚拟币换算台币有多少?因为我同学的亲身经验是,大概也是价值3、4万,检察官却一直没有办下来...Or2 不过言归正传,原则上公布电话号码,是有犯罪的可能。但是,因为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可以阻却违法,所以最后依然会无罪。但是,这是在以你所说即为事实的前提下~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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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8260
2006-05-17 01:53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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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5-16 23:21发表的 : 我的600万虚拟币算是台币300元左右而已 我是不在乎这金额 只是想给他一点教训 现在只能做狂打手机@@~ 我说的是事实^^ 谢谢您的说明!! 300元与3、4万差距太大了 我想我的网路报案应该也是石沉大海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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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7 01:59 |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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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8260于2006-05-17 01:53发表的 : 这种事情真的很看运气...乐观点 >.<" 我表哥上个月被偷背包,监视器有看到,但警察说太暗、太模糊...然后还有三支监视器有看到,警察却说「你怎么知道会照到?」、「影带不会那么快删啦!」,反正就是不动作= =" 我同学那件案子比较久,去年还是前年吧...因为价值比较高,有过警察那一关,但在检察官那边就...Or2 对了~ 您狂打手机干吗?!报复还是?!建议是不要这样搞唷...否则搞不好反而会被告 XD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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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8260
2006-05-17 19:50 |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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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5-17 01:59发表的 : 算是报复心态@@~ 就赌他不敢告~~ 当初也有想到这个问题,不过恶魔战胜了天使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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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7 19:57 |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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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8260于2006-05-17 19:50发表的 : 那我输给你了...Or2 如果真的被告,到时候再来找我= ="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