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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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bluegirl
2008-05-14 05:10
楼主
推文 x0
未合法送达之书面行政处份,对处分相对人之效力为何 ?
a.尚未生效
b.己生效,但属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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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pillk0914
2008-05-14 08:31
1楼
  
a.尚未生效
行政处分需送达相对人始生效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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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bluegirl
2008-05-14 09:31
2楼
  
谢谢你 ! 表情 表情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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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我爱布布
2008-05-18 23:22
3楼
  
补上法条

行政程序法110条
书面之行政处分自送达相对人及已知之利害关系人起;书面以外之行政处
分自以其他适当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时起,依送达、通知或使知悉之内容
对其发生效力。
一般处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报、新闻纸最后登载日起发生效力。但处
分另订不同日期者,从其规定。
行政处分未经撤销、废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继续存在。
无效之行政处分自始不生效力。


一楼答案正确但回答有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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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bluegirl
2008-05-19 01:26
4楼
  
谢谢你们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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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olovejsf
2008-07-21 16:02
5楼
  
表情 都对阿!
只是一个简答...一个详答....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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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fu700215
2008-07-21 19:38
6楼
  
下面是引用colovejsf于2008-07-21 16:02发表的 :
表情 都对阿!
只是一个简答...一个详答.... 表情

1楼 多放个"书面"的行政处分 可能就比较恰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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