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請問大大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mdyvnr
2008-06-14 12:06
樓主
推文 x0
在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中,信託規定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or依信託法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征土地增值稅。(自益信託)

可是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筱玟
2008-07-18 01:19
1樓
  
PS信託關係存續中>>已經信託了未終止

白話點 :委託人A信託不動產給受託人B 訂立了信託契約 (契約內含有B可處分不動產)
這時訂立的契約不用繳土增稅..但是要查欠^^
<< 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不課征土地增值稅>>

現在B要賣給第3人C...就需要課增土地增值稅囉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or依信託法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征土地增值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lovelaney
2008-12-14 16:07
2樓
  
(一)因信託關係由委託人辦理土地權利移轉於受託人!期間之移轉不課征任何土地增值稅!因為...
實體上"土地權利並未真正移轉"!
待契約或遺囑委託關係消滅後,土地權利便又移轉回委託人或委託人以外之權利受益人!
SO...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下列各"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征土地增值稅
1.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2.以下略
(二)但是如果土地權利移轉在信託關係人以外之第三者發生時!
例如:信託取得登記,則對於取得買賣上利益者課征土地增值稅(土地權利並已經真正移轉於第三人啦!)


獻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