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竹南风情文化」摄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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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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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资讯】

活动网址: www.miaoliphoto.org
截止收件: 97/08/25
个人评等: ★★★

【比赛详情】

2008「竹南风情文化」摄影比赛简章

1. 主  旨:竹南镇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与人文景观、民俗风情文物、产业文化与庙会庆典活动。为留下发展的真实与珍贵纪录,并带动竹南观光旅游与地方产业商机,透过镜头的捕捉与描述,展现本地区自然生态景观、人文、风土民情之璀璨光华,特举办『2008「竹南风情文化」摄影比赛』活动。

2. 比赛主题

凡在竹南镇内之景观生态、建筑文物、产业文化、人文艺术、风土民情及庆典仪式…等能够表现出竹南特色、最美最好的风貌为摄影比赛题材。

3.指导单位:行政院客家委员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行政院文建会、交通部观光局、苗栗县政府、苗栗县议会、竹南镇民代表会、竹南镇公所。

4.赞助单位:台湾电力公司、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5.主办单位:苗栗县光明志工服务协会。

6.承办单位:苗栗县摄影学会(网址:www.miaoliphoto.org简章请自行下载)、苗栗县竹南镇塭内社区发展协会。

7.协办单位:德胜宫管理委员会、林务局新竹林管处、

劳委会职训局桃竹苗就业服务站、游县议长忠钿、郑辉煌议员、谢清泉议员、蔡李美月议员、廖英利议员、竹南镇各社区发展协会。

8.参加对象:凡爱好摄影人士均欢迎参加(传统相机或数位相机皆可)。

9.作品规格:5吋×7吋之彩色相片,不得装裱,软片不拘,连作不收,不限张数,且未曾公开比赛得奖之作品(如经检举取消该奖位,主办单位得递补);参赛作品请详填「参加表」,并黏贴于背面。*未填「参加表」不予评审*

10.收件截止日期、地点

97年8月25日止(邮戳为凭)。

360 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号 苗栗县摄影学会   收

联络人: 陈日兴 TEL:037-469895、0937-280369

      郭胜得 TEL:037-320506、0921-040506

11.评审时间、地点:97年8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

于苗栗县摄影学会会务中心公开评审,欢迎参观(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号TEL:037-320506)。

12.奖项公布:

一、97年9月5日前公布于苗栗县摄影学会网站(www.miaoliphoto.org)并另行通知参赛者。

二、为展览、相片放大用,请得奖者于97年9月12日前缴交原稿底片或600万画素以上数位档案光碟片【(360)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号 苗栗县摄影学会 收】,若未按时缴交视同放弃,得取消其得奖资格,主办单位有递补奖位的权利。

13.奖  励

  金牌奖一名:独得奖金10,000元,奖牌乙面

  银牌奖一名:独得奖金8,000元,奖牌乙面

  铜牌奖一名:独得奖金5,000元,奖牌乙面

  优选奖十名:各得奖金1,200元,奖状乙张

  佳作十七名:各得奖金500元,奖状乙张

14.展览日期、地点:

97年10月1日~10月13日于竹南镇塭内社区活动中心展出(苗栗县竹南镇港墘里12邻32-1号 TEL:037-469895)。

15.颁奖日期:97年10月11 日于塭内活动中心广场颁发(竹南镇港墘里12邻32-1号,洽询:陈日兴总干事0937-280369)

16.附   则

一、铜牌奖以上每人限得一奖。

二、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三、参赛作品需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为,如经

  人检举并属实,将取消其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遗缺不得递补。

四、得奖作品及版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公开使用的权利,不另给酬。

五、参赛作品如因邮寄途中或遇人力无法抗拒造成损坏时,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恕不负责。

六、凡参加比赛者,均视同承认此简章之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修订之,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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