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之美自然景观及产业巡礼】摄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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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椰子树
2008-08-0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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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资讯】

活动网址: http://www.msfa.com.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3
截止收件: 97年9月30日
个人评等: ★★★

【比赛详情】

一、比赛宗旨:1.梅山乡是个自然景观优美,好山好水的地方,其中太平、龙眼、太兴、碧湖、瑞里、瑞峰、太和村皆已纳入阿里山国家风景区,除了山水之美外,还有由梅山乡农会、梅山乡公所辅导的休闲农业也正蓬勃发展,展现梅山乡【山水有情】的【梅乡情】风貌。
2.本乡由阿里山国家风景区管理处与嘉义县政府在嘉162甲线公路旁推行阿里山茶之道计画,建设许多观光景点及登山步道,使观光休闲与产业结合,再造生机,活络农村繁荣地方,为使该景点能呈现于国人面前,欢迎来梅山旅游,特办理【梅山之美】摄影比赛。
二、辅导单位: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嘉义县政府、嘉义县农会。
三、指导单位:阿里山国家风景区管理处。
四、主办单位:嘉义县梅山乡农会、梅山乡公所。 http://www.msfa.com.tw/
五、协办单位:梅山文教基金会摄影社。
六、参加资格:凡喜欢梅山乡的人士均欢迎参加。
七、摄影题材:以梅山乡内的自然景观-包括建筑、景观、文化、产业(以现有为主)。
以上均需注明照片拍摄村别与地点。
八、作品规格:10×12吋彩色相片,张数不限,不得电脑合成,连作以四张为限。
九、收件时间: 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每日于上班时间内收件(例假日除外)。最后收件日九月三十日,截止收件时间为下午三点以前。
十、收件地点:梅山乡农会推广股,嘉义县梅山乡梅南村中山路127号。
电话:05-2622100转296
十一、评审时间: 聘请摄影专家于97年10月7日(星期二)上午9点,假梅山乡农会(D栋四楼)茶叶评审室公开评审,欢迎参观。
十二、奖 励:金牌奖1名奖金25,000元及奖牌乙面。
银牌奖2名奖金每人20,000元及奖牌乙面。
铜牌奖3名奖金每人10,000元及奖牌乙面。
佳作奖60名每人奖金1,000元,入选佳作奖之名额,由评审委员视作品之优劣得调整之。
十三、附 则
1.各奖不限一人一奖,奖金依法扣缴15%税款。
2参赛作品以一个主题用一个信封包装完整后送达收件地点。
3.参加比赛作品不得用电脑合成照片,作品一律不退件。
4.入选作品需缴交底片,若是数位影像,需要800万画素以上之档案(不得为插点加大之档案)及着作权让与同意书才得领奖。
5.得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有对外发表、印制专辑之权,也不另给酬。
6.未填写拍摄地点者,参加比赛作品不予评审,不得异议并放弃申诉抗辩权。
7.作品必需在梅山乡区域内所拍摄,若经检举确定非在梅山乡内所拍摄,将取消奖项并追回奖金。
8.凡参加本比赛者,即视同承认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9.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概由主办单位解释办理。

简章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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