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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592
2009-08-18 15:45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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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比较具体的「信仰」是指:(A)宗教信仰 (B)人生信仰 (C)心灵信仰 (D)政治信仰 请问答案是A还是D呢? 2.商品市场中的共给者是指: (A)社会上大多数的人 (B)具有生产要素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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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ke
2009-08-19 21:3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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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比较具体的「信仰」是指:
(A)宗教信仰 (B)人生信仰 (C)心灵信仰 (D)政治信仰 请问答案是A还是D呢? 这题...不太会,但我觉得是A,不太可能是D吧... 2.商品市场中的共给者是指: (A)社会上大多数的人 (B)具有生产要素的生产者 (C)商品市场上经营超市的老板 (D)以上阶是 答案为什么是B啊? 商品市场的供给者就是制造商,例如大卖场,是众多货物的贩售点,但提供货物的,却是制造厂商 而对消费者来说,大卖场是供给者,我们是需求者,但对大卖场来说,角色转换,要进货成为需求者时,具有制造生产的生产者就变成了供给者了。 3.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选举权获得的条件中,请选出正确的组合:(甲)有中华民国国籍;(乙)年满二十三岁;(丙)选举区内住满四个月;(丁)未受禁治产宣告或褫夺公权;(戊)国小以上的教育程度。 (A)(乙)(丁)(戊) (B)(甲)(乙)(丙) (C)(甲)(乙)(戊) (D)(甲)(丙)(丁) 答案为什么是D啊? 请参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4条及第15条,依照最新的修法,要件为:1.中华民国国民 2.年满二十岁 3.未受监护宣告之人 4.在选举区居住4个月以上 而答案中,褫夺公权的部分是依照修法前的刑法,才有这样的规定,但民国94年2月2日修法后,已改为有选举权,而无参选权,详细如下: 新法: 第三十六条(褫夺公权之内容) 褫夺公权者,褫夺下列资格: 一、为公务员之资格。 二、为公职候选人之资格。 --94年2月2日公布修正前原条文-- 褫夺公权者,褫夺左列资格: 一、为公务员之资格。 二、公职候选人之资格。 三、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之资格 所以这题是旧题目了,请自行参酌新法~ 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