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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po
2009-12-30 17:36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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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醒报记者林永富报导】「民间拖吊业者多只拖吊距离近的违规车辆,不符比例原则。」立委吴育升获得44位立委签署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明定除有急迫影响公共安全者外,不得强制拖离。去年因追赶拖吊车心脏病发死亡,计程车罗姓司机的太太黄女士今天哭诉,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悲剧。罗太太擦着眼泪说,没想到先生在自家附近30公尺的地方,车停在黄线上,一天七个小时之内被拖吊两次,第二次因追赶拖吊车不果,就在距离不远处的拖吊场门口心脏病发身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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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G9119
2009-12-30 18:04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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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事件无论就相当因果及客观归责理论,都不具因果关系及可归咎性。
复次罗先生并不能主张不法的平等。 再如"违停者应先开罚单,若超过一小时再行拖吊",果真能平息民怨吗?或者是开单容易,民众的荷包更薄了 另外吴立委拟修改处罚条例第56条第3项,明定除有急迫影响公共安全者外,不得强制拖离............. 个人不禁失笑了 不管别人怎么想,这些诸公....,小的绝对不会浪费自己这一票......................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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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淡风清
2009-12-31 14:09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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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被拖吊过,但有被开单,就在补习班前面而已…
但是我确实是违规停车,所以没什么好说的,是自己的错。 道路上很多人都为了一时方便而影响交通,实在不懂该立委所谓的急迫是如保认定的 违规就是违规,有什么好说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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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en8168
2009-12-31 15:38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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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停车一定要拖吊吗大家评评理
地点:桃园市明德街13巷(宽约8M) ========================= 咱们可常见举办所谓的公共活动, 或是有力(利)人士们办活动集会之类的是把整条路封起来, 或是封占整个单向车道的, 据说这是[ 公物的特别使用 ] 划有红线的路旁, 就当下的法规车是不可以这样停的, 问题在-----在这个地方一定要划红线吗-------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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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2009-12-31 17:17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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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为有钱人服务的
星期日我儿子考完试 坐54号公车回来 从9号侨光站到16号五权西路站 比正常慢20分钟 他:可以捐钱,指定用途吗? 我:如果公家机关都专款专用,私人就xx 我:干么? 他:捐警察局 他:给专门拖违规停车 我:哈~明年的拖吊预算刚被删除 我:要1亿哦~ 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b03712f:5af0&theme=tccg&layout= 一人的一时方便造成全部用路人的不便 黎明路多大,常因这一时方便,造成xxxx,台中市人自己去看 之前中正路,民权路改单行道 车行方便多了 可是店家抗议又改回来 什么叫道德 什么叫法律 连基本的法律,违规都还能振振有词 那道德,良心在那里~~~ 不违规的人站出来 没人会站出来(大家都是罪人) 被抓到了,闭嘴是最起码的自省 说白一点 拖吊车对整条路都违规的不会拖 对人烟稀少的也不会拖 如果大家有在山区发现拖吊车 我就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