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觉得非常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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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4545111
2010-06-04 14:54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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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期将近,加上全职考生特有的压力,这一个月每天都读到了十个小时以上。

由于考的是没有基础底子的警特三等,所以目前作息是用了分段睡眠法,来让自己尽量处于清醒状态,避免准备半天却事倍功半。
结果昨天晚上11点半休息,三点半爬起来读书,一直整理要精读的刑法,顺便翻翻今年最新的小六法跟课本对照

早上10点,感觉到眼睛开始有些酸涩,于是去被窝小睡一下。
刚好家里头有人替我买了早餐(纸袋装),我就随口说放在桌上。

直到下午两点睡醒之后,在没戴眼镜閜下(本人近视快500度)顺手拿了冷掉的早餐咬了一口,一边走到楼下。
可能是刚睡醒比较没胃口,这一口我还咬了特别久...

结果,就在我揉了揉眼睛,打算咬第二口的同时,我才发现....

我的手上,居然爬满了.....不下数十只的蚂蚁表情

当场只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接以接近光的速度窜上了脑后表情

后来马上就冲进了厕所疯狂干呕,又不断漱口刷牙,弄了老半天,照了照镜子,居然还从胡渣里抹出半截蚂蚁尸体

现在我已经不敢想那一口到底吃进了多少.刚刚又吐出了多少.只好安慰自己,至少吃进去的都是公的,不会生蛋就好了

目前处于精神百倍状态...给各位分享分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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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joe77
2010-06-04 17:19
1楼
  
表情
真的会整个人会吓醒,超级有精神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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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游牧民族
2010-06-04 22:55
2楼
  
脑袋快点转一下:
权利人吃的时候没戴眼镜,有深度近视 >> 无主观犯意,可以主张过失非故意行为,
吃掉的是蚂蚁 >> 蚂蚁不是人,所以不成立伤害罪,但被害人亲友可以主张毁损罪,
杀了不只一只蚂蚁 >> 若所侵害者非同一人身法益,自无由成立接续犯,应成立犯数罪之想像竞合犯
胡渣上的半截蚂蚁尸体 >> 若是你把它湮灭是不构成刑法上的湮灭证据罪的,
吃到的早餐有蚂蚁 >> 买卖的标的物有瑕疵,可以请求降低标的物的价金、更换标的物或是解除契约
吃完了精神百倍 >> Sorry 你没有办法申请加害给付,
吃进去的蚂蚁都是公的,不会生蛋 >> 更没有天然孳息的机会,
最...最重要的是 >> 刑法上没有说不可以杀蚂蚁,所以根据刑法第一条罪刑法定原则,版主你是不会有罪的,

Sorry 可能还有很多东西没想到,因为我补习班的课才刚开始,
这只是就我记忆而言,当然不一定正确啦,
之前很多考上国考的人都有提到这一点,就是平常遇到或看到什么新闻时,
脑袋都会这样的思考,当然还有把法条条号加进去才完整,
就要这样才不会浪费掉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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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jasmin98
2010-06-05 00:14
3楼
  
好拼喔!加油,预祝您金榜题名喔!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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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ii9
2010-06-05 01:12
4楼
  
..............................................................

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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