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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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eochen
2010-06-18 12:35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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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在网路上进行网拍,却因此被"约谈"!
理由是"违法贩卖医疗器材"?

卫生单位为了管制"医疗器材",而有所规范,是可以理解的.
但,大部分的医疗器材,一般人都可以在医疗器材行任意购买的东西,
为何就不可以在网路上交易呢?
更何况是一般"杂货店"都买得到的"棉花棒","口罩"及"OK 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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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bugatti1024
2010-06-18 12:57
1楼
  
我没看错吧,连贩卖棉花棒,口罩也会被"约谈"?

又不是贩卖什么专业医疗仪器...的确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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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林熊熊
2010-06-18 13:13
2楼
  
如果出问题,杂货店卖的东西都会以供货商,至少都有迹可循。

但这种私人的,要去哪边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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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eochen
2010-06-18 13:21
3楼
  
下面是引用 林熊熊 于 2010-06-18 13:1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如果出问题,杂货店卖的东西都会以供货商,至少都有迹可循。

但这种私人的,要去哪边找呢?

如果找不到,那卫生局怎找得到那些网友约谈呢?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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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林熊熊
2010-06-18 14:59
4楼
  
只是约谈,没有直接罚钱,算不错了!
这应该算是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愿放过一个奸商吧!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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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a
2010-06-29 09:29
5楼
  
其实在网路上拍卖正版的光碟也是会出事

所以大家要上网拍卖前请先了解相关法律...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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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eochen
2010-06-29 20:11
6楼
  
下面是引用 aa 于 2010-06-29 09:2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实在网路上拍卖正版的光碟也是会出事

所以大家要上网拍卖前请先了解相关法律... 表情

民主时代,就要人民有权力决定阿! 否则就是"极权".

而相关单位为了"扩权"就会制定一堆没必要的"规定"...不遵守的就罚...
这样,民众就要看他们的脸色...
实在不是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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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笑笑
2010-06-30 09:03
7楼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6-29 20:1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民主时代,就要人民有权力决定阿! 否则就是"极权".

而相关单位为了"扩权"就会制定一堆没必要的"规定"...不遵守的就罚...
这样,民众就要看他们的脸色...
实在不是人民之福.

有一句话,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表情

我有一个检查官退休的朋友,他说法律只罚两种人..

一种是不懂法律的人
一种是铁齿的人(死不认错的人)....表情

二手日本正版CD可否网拍清仓?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act=read&id=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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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eochen
2010-06-30 12:46
8楼
  
下面是引用 笑笑 于 2010-06-30 09:0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有一句话,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表情

我有一个检查官退休的朋友,他说法律只罚两种人..

一种是不懂法律的人
一种是铁齿的人(死不认错的人)....表情

二手日本正版CD可否网拍清仓?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act=read&id=787

那是国内进口代理商搞出来的法律.
目的是为了禁止"水货商"的抢生意.

但,这没有违反"反托拉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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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笑笑
2010-07-02 07:03
9楼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6-30 12:4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那是国内进口代理商搞出来的法律.
目的是为了禁止"水货商"的抢生意.

但,这没有违反"反托拉斯"吗?

之前有一个朋友就是出国买了几片原版光碟,上网拍卖

结果被台湾的代理商告,为了那个案子,跑了2-3年的法院..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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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北北
2010-07-04 20:29
10楼
  
过去,我也有去卫生局吵过架的经验 表情

现在就甘脆把友人带回来的维他命,拿到卫生单位去卖....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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