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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呼呼
2010-09-25 17:34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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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父姑息狼兄 恶夫施暴 少妇求助无门http://www.libertytimes.com.tw/][/url] 更新日期:2010/09/24 04:11 小三遭3兄长性侵 记者昨天找到小森,她愿放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对性侵被害人身分保密的权利,同意本报报导她父、兄带给她的刻骨铭心之痛,希望加害她的人就此「收手」,为自己和女儿挣条活路。 27岁的小森说,国小三年级开始遭3名兄长性侵,曾当过俗称「银楼公会」理事长的父亲,目睹大哥犯行,却装作不知情,甚至说「还好是被自己人性侵,不然就被掐死了!」 国中时,曾为此多次逃家、躲到同学家中,但帮忙她的人都认为「惹不起这种麻烦」,没多久就都把她送回家,后来想结束生命,曾向2名同学吐实。 小森说,已数不清被兄长性侵多少次,但一次次求助无门,当时也不懂得要验伤报警,只能默默承受,直到民国89年离家读高中,才脱离魔掌。 小森92年步入礼堂,原以为可以和心爱的人展开新生活,但新婚当天,大哥竟将这段不堪的家丑告诉她先生,自此坠入地狱。 小森指出,新婚首日就受到先生羞辱、毒打,赚的钱除了养小孩、老公,还要养老公外面的女人,先生还当着孩子面,将她整个人丢往墙边,毫无尊严可言。 小森说,要求离婚,先生也不同意。她曾返家求助,但未婚的大哥竟多次欲伸狼爪,只好再度逃离。小森说,她换过很多工作,但家人很快就知道她的行踪、频频骚扰。父亲的简姓同居人更呛声,不管躲到哪都查得出来,警察都会把资料告诉他们。 为了避开家人破坏,小森每天凌晨4点到早餐店工作,没想到仍难逃骚扰,担心连工作也不保,7月2日向性侵害防治中心报案,没想到大哥得知后,竟传简讯警告她,让她心寒。 性侵过太久 不起诉 由于小森指控性侵时间都发生在90年前,当时强制性交罪属「告诉乃论」,追诉期6个月,全案以「逾追诉期」侦结不起诉。 小森的案子,高雄县社会局已介入辅导,提供法律谘询,并代为声请家暴令。 小森无奈地说,家族中的人都知道她不堪的遭遇,但没人伸出援手,她只好求诸外界的帮忙,希望藉着事情的公开,让加害者收手,她了解自愿放弃性侵害防治法「受害人身分保密」的可能后果,但想不出还会有比现在更糟的结果了。 天阿 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阿 真是苦了这位少妇了 令人鼻酸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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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atti1024
2010-09-25 18:39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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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受害者的父亲是什么心态啊...讲这种话不怕有报应吗?
真的很夸张...唉...怎么会有这种人...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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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16550
2010-10-22 19:17 |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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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地都有这样类似的案件存在着各地的小角落
有些被他人发现挖出真相 有些呢?求助无门 法律对这些人应该都处以重判 以示警告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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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327608
2010-10-23 15:42 |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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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兄是恶魔吗!为何那么残忍的事情她的父亲为何见死不救!
而她的兄长为何要这样对她,还把对她做的残忍事情跟她的丈夫说真的一点人性都没有!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