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英国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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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月蝶
2003-03-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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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表示,「驻英国台北代表处与驻台北英国贸易文化办事处避免所得税及财产交易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以下简称本协定)自91年12月23日生效,此一协定生效将有助于我国与英国双方在相互间的投资、贸易、资金往来、科技交流与税务资讯交换等各方面的推展与合作。

本协定除前言、结语及附录(另有英文版)外计有28条文,主要内容对双方投资、科技交流较有影响者列举如下:

一、海空运输利润:对经营国际海空运输业务之利润互免所得税。

二、股利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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