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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幻似真
2011-04-27 08:49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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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者:XX天下住户扬XX,被攻击者XX天下住户张XX(我的母亲当场目击者:XX天下总干事林兄,警卫长黄XX 原因:母亲和总干事在地下室相遇聊天,忽然间住户扬XX在地下室电梯间走出来,当场打断我妈和总干事的谈话,见杨XX态度恶劣,口气凶悍的质询,总干式公告事情,老妈急忙用客家话请总干事:心要稳住、不要怕,我妈讲完这两句话,马上扬XX大声喝斥我妈:(一)不准讲客家话(二)贱女人(三)垃圾(四)下十八层地狱割舌头(五)跳楼自杀(六)去撞墙(七)是狗,母亲被杨XX羞辱,当时地下室有几位住户骑机车经过,住户、好邻居为了关怀当时发生事情经过,因为母亲一夜没睡,加上考虑凭一面之词不足采信(当时不知道杨XX惠下来,也没带录音笔)母亲便将当时所发生的事情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地下室警卫办公室桌底下透明玻璃压着,请关心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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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2011-04-27 12:43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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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儿子的我遇到这情形,真的痛苦难当,母亲被羞辱了,还没办法替母亲出气,请各位为我主持公道,这种人在我们社区已经嚣张18年了,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整天很闲喜欢跟人跑法院、跟人打架,连前任主委都被他打到怕,然后自己包工程,让警卫长当总干事兼会计(之前)吃下许多社区人们缴的管理费,表面上他是好好先生,背地里凶的很,谁都奈何不了他,然后他就把资料烧掉,作帐的资料也不知所云~
.......... 以上这一段,不妥.要有证据才能,或至少经查证. ............. 另外本文之 1案发时间未明 2贵母之写纸条行为,为不妥.不宜放公众场所阅览. .............. 以前我当过社区主委,社区有其一套机制,可以找管理委员交由管委会处理(找住户及总干事说明当天事实) 即以:社区和谐为由,出面谈.(但请心平气和,别节外生枝) ............. 另外,若管委会有处理之记录,至少可以还原地下室有无争吵一事,以及该户有无骂人的记录. 有此记录,则要告再去告也不晚. 若不能则再找别的人证,证人作证是法律义务.当然私下请托出庭,法院较好审理. 另外,贵母亲的纸条一事,未经管委会同意,警卫并无权请住户来看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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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幻似真
2011-04-27 13:0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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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00年4月23日早上10~11点,时间是确认的,当场有警卫长和总干事两位证人
我妈会集结许多人前来作证,要杨XX当场还原当时现场,如果对方不肯,我妈当场演 我母亲纸条只是压在桌案下,没有要警卫请住户来看 而且杨XX包工程 都没有报税 逃漏税的话 全社区的邻居都知道 如果法官还要包庇这种人,这世界就没有天理!! 我希望真的能找出方法,因为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 不能说懂法律的坏人全部得逞,逍遥 然后不懂法律的好人,就该死,下地狱~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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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滑鼠
2011-04-27 14:30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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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拙见:
在下相信无风不起浪,贵兄之母亲屡次遭受莫名之折辱。 也许事出有因,也或许如您所言 此君待人如此不善。 据在下粗浅的经验阅贵兄所表之文, 贵兄似乎无确切之证可明确举证此君确实侵害贵母之个人法益。 故依在下拙见,贵兄待明确之罪证发生,并有确切之根据,再告发较妥。 在下确信若有确信之举证,无论警察机关或法院皆会保障个人法益之不可侵犯性。 个人之拙见 若扰清听。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