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men6240 于 2011-07-13 00:53 发表的 请问法律的用字遣词及法律用语 ?: 自不待言.自不得谓其非无理由.值得商榷... 等等法律术语 请教大大们如何破解? 读大法官释宪都看不太懂... 如何提升程度..... 还好啦,看多了就懂了。 而且这是「国文」能力的问题 自不待言→不必以言辞表达就已清楚明白。 自不得谓其非无理由 → 负负得正,正负得负 → 负 → 没理由 (不得说其有理由)值得商榷 → 商量、讨论 → 值得商量、讨论如果真的不懂,就google吧!会有你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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