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編輯
danieldhhh
2012-04-02 08:37 |
樓主
▼ |
||
|
引用 | 編輯
TJQAZ
2012-04-02 09:26 |
1樓
▲ ▼ |
說先我國是官職並立制(委1-5薦6-9簡10-14)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左列規定: 一、雇員升委任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二、委任升薦任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三、薦任升簡任考試及格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 正常升等考試通過,取得第二款之條件,但~~~要看有沒有缺、.............................................等因素。 至於可升到幾職等~ 除非法有明訂該職務最高官職等在哪,否則應可到9職等 考升等考~有保障的是錄取率~ 並不代表資格~ 真正要一帆風順~ 還是要燒香拜佛,廣結善緣~~多做人~~ 只有上面兩句是真答案~ 其他都亂說的 樓主可以去問人事或人事行政局較快~ 這裡爬文好像也有人考過升等考,但沒缺~ 懸在那(一顆心) 印象中 --------------------------- 剛剛忘了最重要的 不才覺得~~升等考~~能考當然要考~ 有考有機會也有保障~ x1 |
引用 | 編輯
danieldhhh
2012-04-03 09:28 |
2樓
▲ ▼ |
現在是5-7的缺.那就等到7再來想辦法了...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