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鐵路法21條規定及26條規定疑惑!請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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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少喵
2013-03-29 18:39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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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第21條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
辦理左列附屬事業:
一 有關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二 有關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三 有關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四 有關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
修理及製造。
五 有關培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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