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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哈佛
2013-05-29 09:56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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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老爸开在大马路,有一个阿伯骑机车从小巷子出来,结果撞到我老爸的后视镜 照我老爸的说法是他自已撞过来的 (没有很严重),不过撞后那老人家就自已骑走了,我老爸是有下车看了一下, 看那老人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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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ydog
2013-05-29 19:42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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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可能不成立185之4
因为你父亲可能并没有逃逸故意(阿伯都自行离开,如何能知是否有受伤表征),你父亲是在阿伯自己离开后,才驾车离开,所以是否该当逃逸(主客观都可能不该当)尚有争论! 96台上2668参照 2.就算成立185之4 本条似非告诉乃论,纵使阿伯因和解不提告诉,检察官仍可提起公诉,检察官侦查之前,小的建议不要太紧张。 3.不过由于阿伯有受伤,究竟是否有过失伤害,尚需证据调查,此条乃告诉乃论,如和解则阿伯可能不提告诉或撤回告诉! 一般交通案件,都会经交通大队....的鉴定.....(正确名称忘了),你可以上交通大队的网站看如何提出申请初步分析 如有异议再申请鉴定(好像是要3000元)等看过鉴定报告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如果阿伯要的低于3000 你们可能自行衡量.......)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2820&CtNode=956&mp=117051 (二)如何申请鉴定: 对于交通大队初步分析研判有异议时,可在发生当时起6个月内迳向: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肇事鉴定课)申请鉴定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4段92号 7~8 楼 电话: (02)2365-8270 仅供参考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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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hon_1
2013-05-29 20:59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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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就是讨论赔偿
一、确定没过失的搜证→调附近路口的监视器 1.查看有没有拍到车祸现场 2.查看经过车辆的车牌,将来可以传唤来作证 二、认为车祸的发生有过失 1.完全错,不管谁撞谁,要以有无过失论定,不一定被撞的就是对的,方式就是用钱来和解 2.对方若狮子大开口 (1)让他告,大家一起累,被告累,告人的不一定舒服(若对方不会告,可能还要请律师, 民事案件第一、二审是事实审律师不是必备,律师费对方自己负担)而且告赢了还有执行 问题 (2)民事部分你也可以主张与有责任的责任分配 (3)他若以刑逼民,这种案件检察官一般会叫你们先声请调解,这时对方要狮子大开口也不 用理他 3.你可以先到调解委员会声请调解 三、肇事逃逸部分,要问你老爸,在对方受伤时是对方叫你爸离开,或对方送医院你爸才离 开,抑或你爸真的怕警察发现就离开了,这部分就要问你老爸了,一般不会被认为是肇 事逃逸的情形 1.救护车到后,才离开(可调监视器,或查看有些证人的车上有行车纪录器) 2.有打电话报警或叫救护车(通联纪录可查) 3.自己也受伤到医院就医(就医纪录可证) 4.……其他,自己想 四、车祸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很重要!!一般法官都是依他们的鉴定结果判断,虽然现在的委员都 很不专业,但是他们毕竟有鉴定法律上地位,具专门知识的「专家」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