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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rea*dar
2013-07-25 19:32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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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路上网友都有许多人认为这件事大概会草草结束,我个人想法也是这样,但是我看到洪家人这样哭诉,该找管道都找了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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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TJQAZ
2013-07-25 22:36
1楼
  
下面是引用 Crea*dar 于 2013-07-25 19:32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目前网路上网友都有许多人认为这件事大概会草草结束,我个人想法也是这样,但是我看到洪家人这样哭诉,该找管道都找了总统也探视过了,但是似乎目前也没有神么搜出大案,但是如果这件事真的草草结束,我会觉得这"社会"及"法律" 就会不管用了,许多事物都已征查不公开但是这样是真的能比较说服人吗?


为何不能争查不公开 及这件事相关法律 还有办法解决?
看英文文法影带好累~ 上来休息一下@@"

小弟不会法律~
就拙见~
"侦查不公开"~ 的确是有这回事
人死了,就与论的压力是不可能草草结束~
一定会有人当鬼,做替死鬼~

但是,军中官官相护,黑暗一面太多了~

就拿此案爆料中,有人跳出来说,士官长经营地下赌盘及放高利贷-->这句话我信~
可是在军中为何不查办呢??为何之前都没人去检举呢??
当然是官官相护、利益可图~ 上梁不正下梁就歪了~

不过军中没算到湮灭证据非军法~ 搞得地检介入~   这部分应该有结论~
其他就看戏怎么演下去~ 小弟不太注意这军中连续剧 呵呵~

人死~ 那些戒护士~ 是第一线,不管是无意或是非故意,都有基本责任在~
长官给压力说要操~ 不可能说把人操到死~   所以操人的戒护士都被收押~ 可见难逃~

军中"将才"==>酱料之才,只能当沾酱,又称酱个屁~(不好意思小弟国文不好~~@@")

还没当兵的看到长官要称酱材~ 这样他一定很爽~   哪知是"酱料之材" 呵呵~(这样巴结才会过得爽阿~)
睿官是万中选一呢??   那就知道昏官有多少了~(这句话是看周星星"功夫"的~)

洪的哥哥没教他怎么在军中混~ 应该也算酱材~ 知道被欺负了也不会打电话去连上问候一下~ 切~~

太多负面~ 不妥、不适、不佳、不优~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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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07-26 20:23
2楼
  
鲁夫大大:
刚刚那一段用英文翻出来,偶一定给你拍拍手加几个赞~赞~赞~

江国庆案,修刑事补偿法领一亿元后,检察官,法官对被告都客气起来了,想包青天都会刑求,才有青天,案子破不了谁倒楣?

事件一发生就全是输了,赢家只有旁边举牌的,「此事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是是非非时间会答案的,历史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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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TJQAZ
2013-07-27 21:25
3楼
  
先感谢狮大~  
小弟英文破 这是现存无法抹灭的事实~ 呵呵~
这说明   小时不努力~ 老大徒懊悔~
现在只好努力再努力~
要是知道这篇要用英文回复,那小弟是千万个不敢回复 呵呵~

现在只是抱这英文也不能放弃心态而已~
每每考试都用猜的~ 猜久也会觉得无趣@@"   呵呵~
错~ 事实上是内心空虚、孤寂难鸣  
呵呵~乱说滴~

人生还是要快乐~ 才是!!  
英文~ 让它随性、随缘、随意而动~

看到狮大的文就知道~狮大是快乐滴 懂得快乐的~

一起快乐人生~ ^_^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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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07-28 07:30
4楼
  
下面是引用 TJQAZ 于 2013-07-27 21:2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先感谢狮大~  
现在只是抱这英文也不能放弃心态而已~
每每考试都用猜的~ 猜久也会觉得无趣@@"   呵呵~
错~ 事实上是内心空虚、孤寂难鸣  
呵呵~乱说滴~

表情
英文有26字太难了,阿拉伯数字有10个简单一点,「红」、「绿」有2个这个好表情
所以鲁夫不用鲁小小,阿拉伯数字跳啊跳, 「红」、「绿」赞啊~赚啦~麦克 表情 ~ 麦克 表情

家犬今年报东吴法研所,法律用中文都看不太懂了,何况全阴沟里去,难怪那一家那么有名,那读不下去的可不可申请国赔 表情

「法」字没水去了了,台湾特产就是「民粹」,修法都在「过」、「不及」选择。
就法律面来谈,大家看到什么证据吗?法医确定是「他为」.出来变成「他杀」、「凶杀」?有一次在法院,听到一车祸案子,法官说:他的车子没碰到你,你跌倒,要他赔,那我现在看到你,摔下去,你要不要赔我. 表情
在监视器采到指纹就是湮灭刑事证据罪犯?最后可想判出来一定骂翻天,表情 表情 表情
我没偏那一边,生气的用不着K我,洪家有十大律师(听说是义务的?),外加电视台,媒体,现在加269旅爆料团,遗憾已经发生了,冷静看下去吧.
三民书局的最新综合六法全书看刑法的裁判要旨,没一件是好事.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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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misasa
2013-07-28 23:40
5楼
  
目前没有啥证据显示"操死"
个人觉的失控的民粹炒作新闻罢了
整个事件比较像体能不佳士官(退伍前爆增至BMI33)做不完国军基本体能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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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TJQAZ
2013-07-31 00:22
6楼
  
......................
楼上大大~
你的说法有点.....
小弟打个比方:
1万公浬跑步,跑不完顶多停下来走~   不会死人(身体有自主性,除非过度免强自己,才有意外死亡而言)
依你所说,体能不佳,做不完国军基本体能课程@@"
但~~做不完体能课程是不会死人的~
你的认知国军大部分的人都做得玩国军基本体能--->这是错的~
单干六下~ 70%的国军都不能~   呵呵
这不是唬烂的~ 单干要从0到6下轻松拉~是要练的~是要被操的~是要被训练的(当然也有天生就适合拉单干的。如体格较瘦小...等)

总之,有人死(姑且不论是怎么死的),绝不是体能做不来或做不完这类事情可以比拟的~

-------------
上面一万公里太夸张了~ 10公里就已经很远了~ 呵呵~ (太久没跑步~ 都没什么距离概念表情)
举例太浮夸~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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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07-31 11:26
7楼
  
洪案侦结 起诉书全文
请在GOOGLE按搜索"洪案侦结 起诉书全文"
有洪案侦结 起诉书全文 part1~par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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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TJQAZ
2013-07-31 15:30
8楼
  
洪案侦结 起诉书全文 part5


贰、相关人员责任

一、刑事责任

(一)542旅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刘延俊、范佐宪及陈以人等六人,涉犯刑法第28条、陆海空刑法第45条第2项「洪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及刑法第28条、陆海空军刑第76条第1项第2款、刑法第134条、第302条「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


(二)269旅宪兵官郭毓龙,未经权责长官批准而移送执行禁闭(悔过)之行为,已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2款、刑法第134条、第302条第1项之「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剥夺人之行动自由」罪。


(三)陈毅勋身为禁闭室管理士,对于洪仲丘、郑○○、游○○及宋○○等四员禁闭(悔过)生,系官阶在上且有管理权限之上官,其于102年7月3日6时34分至7时44分体能活动期间,在禁闭室户外操练场,基于凌虐之犯意,挟其身为管理士对禁闭(悔过)生实施体能训练之威势,分别对洪仲丘等四员施予严酷之体能训练,其训练项目与强度均远甚于其他管理士之施训,致渠等身心痛苦疲惫,已超越一般人体能所能承受之程度,足使人达到肉体上不堪忍受而有残酷虐待之感,并导致洪仲丘于102年7月4日7时12分许,因过度体能操练引发运动型中暑及低血钠脑症导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之结果,陈毅勋在已察知洪仲丘连日疲劳累积,体力负荷过大致身心严重失衡之状况下,见洪仲丘操课中动作均有所迟延,明显无法跟上其他禁闭(悔过)生之操作速度,甚至因体力不支倒趴于地面,依一般人之知识经验,当可预见洪仲丘在此体力透搬情形下而持续操练,恐将导致其后之死亡结果,陈毅勋对洪仲丘之死亡结果显有预见可能,且洪员于遭其凌虐后当日下午即因过度体能操练中暑,并于送医后仍因中暑及并发严重合并症而死亡,其凌虐行为与洪员死亡之结果确有相当因果关系,其行为显已分别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44条第2项「上官藉势凌虐军人」等三罪及同条项后段「上官藉势凌虐军人致人死亡」罪嫌。前揭四罪,系一行为所犯,应依刑法第55条规定从一重论以「上官藉势凌虐军人致人死亡」罪嫌。


(四)萧志明、罗济元、宋浩群、李念祖、陈嘉祥、李侑政、黄冠钧、黄圣筌、张丰政及侯孟南等10人,于洪仲丘悔过期间分别担任禁闭室室长、副室长及管理士之职务,渠等均为执行禁闭室之戒管与训练等业务之人,负有依规定对禁闭(悔过)生施予教育训练之责,对于禁闭(悔过)生之日常生活,亦负有应注意其劳力及体力负荷情形之义务,具保证人之地位。渠等自洪仲丘至禁闭室报到时起,明知洪员体型较胖,且禁闭室环境设施不佳、天候炎热,致洪员夜间就寝状况欠佳造成疲劳累积之情况,本应依前揭规定,将共员列为高危险群人员特别注意辅导,确认洪仲丘身体状况,调整其体能训练强度,就渠等担任室长、副室长及管理士职务期间之客观状况而言,均无不能注意之情事,竟均疏于注意,对洪员前开异常置若罔闻,仍自102年6月29日起至同年7月3日间于附表二所列时间,在禁闭室户外操练场,违反危险系数超过40达「危险」之危安状况时禁止户外操课等规定,命洪仲丘每日与其他禁闭(悔过)生一同于室外操练场,接续操作高度消耗体能之基本教练及体能训练等课目,适时调整洪员操练量或予以休息,致洪仲丘累积疲劳超过身体负荷之上限,而于102年7月4日7时12分许因过度体能操练引发运动型中暑及低血钠脑症导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再查洪仲丘赴禁闭室报到之初,操作各项体能活动及基本教练课程时,体力表现尚堪负荷,仅隔数日身体遽然有此重大变化,实因逐步增加之体力负荷所致,仅隔数日身体遽然有此重大变化,实因逐步增加之体力负何所致,洪仲丘于中暑死亡之前,已强忍连日操练及睡眠不足导致之体力及精神上压力许久,其体能负荷确已达极限,渠等10员未遵守前开规定,疏未注意洪员状况并采取适当处置,仍持续对洪员操练对过失行为,任其对洪员实施操练致疲劳累积之状况加乘,终致洪员死亡之结果,渠等之过失与洪员死亡结果间,确具相当因果关系,据此,萧志明等10人均已分别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5款、刑法第276条第2项「业务过失致死」罪嫌(陈嘉祥另于7月1日上午操课时,凌虐林姓禁闭生,已另案起诉)。


行政责任~ 就没啥好看~
不过起诉归起诉~ 判决结果才是重要的~
套一句前面说的话~
睿官是万中选一~~   一堆昏官被士官把持、完弄~ 真是可悲~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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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08-01 07:16
9楼
  
大家来cosplay一下,上面人物选一个.
你选谁 表情

洪仲丘当兵从60公斤变98公斤,想想这什么部队.
海龙部队有没有死人?有
海龙部队有没有操死人?没有
海龙部队有没有这么大箍的?哇啊灾表情
竹子可以弯,木头是不能弯
军令系统是不容挑战
但不容挑战的军令系统却没有可战之兵表情
唉~唉~当游了圆明园,想想老佛爷承受历史骂名,真是用心良苦,大概有那么个也许吧 但面对隔壁那万恶的贡肥表情!
洪案是不满情绪的大清算,那怕你当过兵、将当兵、不想当兵、还有家人、及看戏的都骂一骂吧~毕竟不是常常有戏看,想起多年的《南海血泪》全国反战,连和尚都来参一咖,何况舐血的媒体,结果亡国的名字叫—越南。表情
当兵的好好当吧~军官先去禁闭室操三天吧~风行草偃,上行下效,台湾才有可战之兵,洪案也不会再现。表情
作梦吧~也许梦醒时分,就换花蕊夫人:『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表情
偶又遇见大黑熊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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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misasa
2013-08-02 08:32
10楼
  
起诉书看来就一堆人的笔录剪贴
真的看不出有啥证据

禁闭室那些"菜色",对军人而言不是太过份,
跟洪小胖同关的都上电视报料被"加菜",做的比洪小胖还多
我想.......一般女兵做完可能都没事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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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08-02 08:48
11楼
  
刑55:一行为而触犯数罪名者,从一重处断。不同法律,应依特别法优普通法,应先以陆海空军刑法论处。(以下好像没关系 表情 )
1.关禁闭应仅依陆海空军刑法45第2项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而非刑法302妨害自由,因其非私自拘禁。
2. 对禁闭(悔过)生实施体能训练如是共同、普遍性应非藉势凌虐军人,但因其个别体能不堪负荷,而疏忽防范而致命,应以刑法276业务上之过失致人于死。
依军事审判法应该不能在普通法院,但「业务上之过失致人于死」非陆海空军刑法76规定,应移普通法院。

偶错了 表情表情

以上可能随 表情 便说说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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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08-05 09:49
12楼
  
立法院要速修军事审判法,要洪案适用 表情 .
大家最好是愈民粹愈好.军法官还会揣摩上意,顺应民意 表情
但法官可独立的很 表情 ,只差披着和蔼可亲的外表下依旧高傲 表情 ,不食人间烟火 表情 ,人权至上表情 被害人一定愈来愈倒楣,江国庆案,那女童找不到凶手可人死了 表情 ?(我不姓赖,我没说凶手是谁) 表情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表情 ,那人权至上 表情是趋势 ,连隔壁法院(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案刁民表情 愈多也是趋势 表情 ,法官等着被骂吧 表情 ,不过大家都健忘的 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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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misasa
2013-08-05 10:43
13楼
  
台北惊传枪响
恶友讨钱遭轰头亡「枪放桌上示威」反遭夺枪轰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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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12191219
2013-10-25 11:52
14楼
  
行政院院会昨通过的「陆海空军刑法修正草案」 表情 ,明确定义,非因训练、勤务等…的军事必要,使军人受凌辱虐待之非人道待遇,就是凌虐行为 表情
这则新闻对洪家不啻为晴天霹雳 表情 ,以刑法从新从轻原则,洪仲丘案被告论罪基础将瓦解 表情
日本人对台湾人注:「怕死、贪财、爱面子」 表情 ,洪仲丘案后据闻「主官」一职,军官视为蛇蝎,能闪就闪,出现士代官、兵代士,所以准备再修「陆海空军刑法修正草案」,治国看风向,不看未来,唉~~~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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