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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4 21:5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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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债务人中一人,受确定判决败诉,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
对于其它债务人之效力如何? 答案是不生效力?为什么败诉不生效力?
但連带债务人中一人,受确定判决,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为什么会亦生效力?

可以帮我解释举例一下吗?

2.连带债权中之一人有延迟者,他债权人亦其负责。?这是什么意思?
可以帮我解释举例一下吗?

3.第284条 带权之债务人,得向债权人中之一人,为全部之给付。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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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5 01:45
1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4 21:59 发表的 民法: 到引言文
1.连带债务人中一人,受确定判决败诉,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
对于其它债务人之效力如何? 答案是不生效力?为什么败诉不生效力?
但連带债务人中一人,受确定判决,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为什么会亦生效力?
可以帮我解释举例一下吗?
2.连带债权中之一人有延迟者,他债权人亦其负责。?这是什么意思?
.......

1.(民法275)
  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受确定判决,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                                    ↓                                                            ↓                       ↓
  (ABC有连带债务Z)  (A向法院诉讼而判决确定)  (A提出债Z均已清偿-->非只是A之债务,而是全体)-->生效

  (PS.也就是说,判决对他债务人整体有利-->生效;反之败诉就是不利-->不生效力)

  参考(民诉56)-->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之行为有利益于共同诉讼人者,其效力及于全体;
                              不利益者,对于全体不生效力。

2.AB共同拥有一辆车,然后A租给C,并约定3天后某地还车,
 但是时间到了C要还给A,可是A却没有去拿(受领迟延),
    这时候C因为没地方放车,于是把车寄放在某室内停车场,
     而这停车费不只是A,连B都要负责。

3.(284)AB(连带债务人),欠C--10万,A可以直接付给C全部的10万,就等于全部清偿。
   (285)XYZ(连带债权人),借钱给甲,其中X也可以代替其他人跟甲要钱。

4.举例:A借钱给B,但是A跟B说债权已经让给C了,此时B就把钱拿给C。
    ↓         ↓           ↓                                     ↓
  (债权人) (债务人)   (让与人)                       (受让人)

  然而,因某原因A与C之间的让与无效,这时候A去跟B要钱,
  B可以主张已经把钱拿给C来对抗A。

5.甲跟乙有约定不得让与债权,但是却让与给丙,
   而丙(不知情之善意第三人)不知道甲跟乙之间有不得让与之特约,
   -->丙是不知情的第三人,所以甲让与给丙,有效!! 
  意即:甲与乙之不得让与之特约,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这题你会这样问代表题目没看清楚,你都说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了,那答案自然也出现了,
  题目是问让与之效力-->代表是甲让与给丙的效力。

6.乙跟丙借钱,甲拿房屋帮乙当做抵押,通常甲会愿意帮乙担保而设定抵押权,
   大多是因为有不可分离之关系(例如夫妻,父子,兄弟..等),本题暂用甲夫乙妻来举例。
   然而今天冒出一个丁想帮乙承担债务(谜:可能是客兄><),这时候丙说OK之后,乙就退出债的关系了,
   而甲得知后,因为老婆都退出了,虽然从属于债权之抵押尚存在,但是甲就丁之担保,若不承认则消灭。

   可以参考(民法304)从属于债权之权利,不因债务之承担而妨碍其存在。
                                     但与债务人有不可分离之关系者,不在此限。
                                     由第三人就债权所为之担保,除该第三人对于债务之承担已为承认外,因债务之承担而消灭


7.这个意思应该是说甲跟乙都有欠对方钱,甲欠乙10万,乙欠甲8万
  清偿期到了的时候,甲可以直接主张抵销8万,只还乙2万。

8.假设甲跟乙借100万约定利息5%,
  则一年后,甲应该要还100万(本金)+5万(利息),但是甲只有80万不足清偿全部债额,
                                                            ↓
                                                      (数宗债务)

   则乙可以指定要先抵充利息或是本金之债务。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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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5 21:34
2楼
  
感谢你阿 大大

因为我真的觉得民法很多又很杂

因为第一次读法律的东西

很多法律用语都听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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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5 21:44
3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5 21:3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感谢你阿 大大

因为我真的觉得民法很多又很杂

因为第一次读法律的东西

很多法律用语都听不太懂





我也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看都看没有...常常记到错乱表情


就彼此加油努力啰!!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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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5 22:56
4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5 01:4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1.(民法275)
  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受确定判决,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                                    ↓                                                            ↓                       ↓
  (ABC有连带债务Z)  (A向法院诉讼而判决确定)  (A提出债Z均已清偿-->非只是A之债务,而是全体)-->生效
.......


呵呵

你这样说我会感到不好意思

因为都是你帮我解决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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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6 00:05
5楼
  
大大有一题我很难懂 不知你会不会

1.民法第242条规定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债权人因保全债权,得以自己之名义,行使其权利。这是什么意思?

2.行使之结果,其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为什么利益是直接归属债权人?

3.债权人因行使代位与第三人之诉讼,其判决结果及于债务人?又是什么意思?

4.第三人不得以债权人之抵销抗辩对抗债权人?又是什么意思?

5.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时,第三人得以对于债物人之抗辩,对抗债权人?又是什么意思?

6.可知非指第三人得以对于债权人之抗辩,对抗债权人, 盖所行使者乃债务人权利,而非债权人自己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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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6 21:34
6楼
  
这题我先画个简图 >//< 第一次试着放图,不知道有没有放成功


甲---->乙 箭头代表,甲向乙借钱。





1.民法第242条规定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
   债权人因保全债权,得以自己之名义,行使其权利。这是什么意思?

  例如:甲(债务人)欠乙(债权人)50万,然而丙又欠甲40万,
              而此时甲没有钱还乙,可是甲又不去跟丙要钱(怠于行使)
              ->这时候乙为了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叫丙还钱给甲。

2.行使之结果,其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为什么利益是直接归属债权人?

   -->这题怪怪的,行使之结果(A债权),
       感觉利益应该直接归属债务人(甲)才对,但是乙可以向甲要钱。

3.债权人因行使代位与第三人之诉讼,其判决结果及于债务人?又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说乙因为代位的关系提诉讼后,判决的结果会影响到甲吧。
       就是说A债权-->法院判应该执行-->会影响到甲       

4.第三人不得以债权人之抵销抗辩对抗债权人?又是什么意思?

  -->假设本题中,乙刚好又欠了丙20万(B债权),
       丙不能用乙欠的20万来抵销抗辩,因为乙提起的是A债权的诉讼。

5.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时,第三人得以对于债物人之抗辩,对抗债权人?又是什么意思?

  -->假设,甲也刚好跟丙借了10万(C债权),丙可以主张用50-10万去抵销。
       又或者,丙跟甲借的钱已经经过15年,可以对甲主张时效抗辩来对抗乙。

6.(1)可知非指第三人得以对于债权人之抗辩,对抗债权人, (2)盖所行使者乃债务人权利,而非债权人自己之权利?

  -->(1)就是在说第4题,第三人(丙)不得以对于债权人(乙)之抗辩,对抗债权人(乙)
       (2)接着说,因为乙所行使的乃是甲的权利(A债权),而不是乙的权利(B债权)。


昨晚很早就睡了,没有看到你留的题目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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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ierfa
2013-10-06 22:52
7楼
  
小的稍微有些不同意见,请参考
参照借用楼上大大的图,甲为丙C债权之债权人,乙为甲B债权之债权人。

2.行使之结果,其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为什么利益是直接归属债权人?
本题前提为代位行使C债权,故甲为债权人,丙为债务人,乙为代位权人
乙行使代位权的结果,应请求丙(债务人)向甲(债权人)给付→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甲)

3.债权人因行使代位与第三人之诉讼,其判决结果及于债务人?又是什么意思?
这是民事诉讼法401条第2项的规定,不考民诉的不必深究。
简单的说,既判力及于实质(真正的)当事人。

4.第三人不得以债权人之抵销抗辩对抗债权人?又是什么意思?
小的认为本题应指:
第三人(乙)不可以以债权人(乙对甲)之抵销抗辩对抗债权人(甲)
即乙不得主张:因甲对乙亦有债务,请求丙直接对乙给付,作为抵销乙对甲之债权

5.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时,第三人得以对于债物人之抗辩,对抗债权人?又是什么意思?
小的认为本题应指:
债权人(乙)代为行使债务人(甲)权利时,第三人(丙)得以对于债物人(甲)之抗辩,对抗债权人(乙)?
即乙请求丙对甲给付,丙如主张对甲已为清偿,清偿之效力亦得对抗乙之请求。

6.(2)盖所行使者乃债务人权利,而非债权人自己之权利?
小的认为本题应指:
盖所行使者乃债务人(甲)权利,而非债权人(乙)自己之权利?

以上敬请指教。

另外小的觉得会造成混乱的原因应有可能是楼主未归纳问题的体系,不同的立足点,当事人的主体关系即有不同,本题似乎有这种情形。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6 22:56
8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6 21:3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题我先画个简图 >//< 第一次试着放图,不知道有没有放成功

甲---->乙 箭头代表,甲向乙借钱。


.......


嗯~图有看到~感谢你

不好意思 第2题我打错了

是利益归属于债务人

我想问的是 为什么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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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6 23:02
9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6 22:5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嗯~图有看到~感谢你

不好意思 第2题我打错了

是利益归属于债务人

我想问的是 为什么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呢





因为乙跟丙要的是A债权,所以权益本来就是属于A(债务人)的,


因为是乙代位甲行使的权利,就是说帮甲跟丙要。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6 23:16
10楼
  
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3-10-06 22:5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小的稍微有些不同意见,请参考
参照借用楼上大大的图,甲为丙C债权之债权人,乙为甲B债权之债权人。
2.行使之结果,其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为什么利益是直接归属债权人?
本题前提为代位行使C债权,故甲为债权人,丙为债务人,乙为代位权人
乙行使代位权的结果,应请求丙(债务人)向甲(债权人)给付→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甲)
.......

我觉得没有立足点的问题,因为他问的这一连串,是由上而下的,
因此立足点固定,以我画的图来看,一开始就先定好位置,
有甲(债务人)--乙(债权人)--丙(第三人)图中均有画出,

一开始就先设定是乙债权人,

而第2题,我一看就觉得题目怪怪的,而版大也说明他确实打错了,

我在楼上也有回答,利益直接归属债务人(甲)才对~~
所以不用像大大您说的又把立足点转换成利益及于债权人唷,
这样第一点是用乙当债权人的立足点跟第二点就不同了。


而您的第二题,将甲转换为债权人,丙变成债务人,乙是代位权人,
我是觉得不太妥当啦,因为乙会想要帮甲代位,就是因为乙是甲的债权人-->承接第一题
所以才会产生代位~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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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7 00:05
11楼
  
所以说维仔 表情


你有看懂吗?..这比较重要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ierfa
2013-10-07 00:27
12楼
  
承上,第2题的更正,这也是我会假设楼主有体系上问题的原因。
诚如d大所言,第2题的更正后。体系上已有一致性,谢谢指导。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7 00:33
13楼
  
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3-10-07 00:2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承上,第2题的更正,这也是我会假设楼主有体系上问题的原因。
诚如d大所言,第2题的更正后。体系上已有一致性,谢谢指导。





不客气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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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7 01:10
14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7 00:3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不客气表情


D大 我懂了

谢谢你喔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7 01:18
15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7 01:1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D大 我懂了

谢谢你喔





表情 叫D大好难听喔..我不要啦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7 12:53
16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7 01:1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叫D大好难听喔..我不要啦


呵呵~不好意思

因为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大大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TJQAZ
2013-10-07 23:14
17楼
  
挖....好用心喔~
还画图&插图~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6 21:3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甲---->乙 箭头代表,甲向乙借钱。


.......

以下来乱滴~
话说...一开始看图看不太懂@@"
甲向乙借钱   不应该这样画吗?   甲<-----借50万-----乙     箭头应该是由乙到甲(表示借出或借入)

不要理我~~   来乱滴~
民法小白--->小弟

dandy大讲解很用心~赞啦~ 受教了~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7 23:32
18楼
  
下面是引用 TJQAZ 于 2013-10-07 23:1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挖....好用心喔~
还画图&插图~




以下来乱滴~
话说...一开始看图看不太懂@@"
甲向乙借钱     不应该这样画吗?   甲<-----借50万-----乙     箭头应该是由乙到甲(表示借出或借入)

不要理我~~   来乱滴~
民法小白--->小弟

dandy大讲解很用心~赞啦~ 受教了~
表情



表情  因为我自己是习惯这样画啦,所以才会附上甲---->乙 是甲跟乙借钱的说明,



拍谢 ><


自己的方式用习惯了,下次改进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7 23:44
19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7 23:3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因为我自己是习惯这样画啦,所以才会附上甲---->乙 是甲跟乙借钱的说明,



拍谢 ><


自己的方式用习惯了,下次改进表情


可是dandy大大

你这样箭头指示我反而比较看的懂

我也是习惯你的画法^^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7 23:48
20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7 23:4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可是dandy大大

你这样箭头指示我反而比较看的懂

我也是习惯你的画法^^





有肯定说跟否定说,
那我下次要采折衷说...不画箭头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8 00:02
21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7 23:4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有肯定说跟否定说,
那我下次要采折衷说...不画箭头 表情


呵呵 抱歉dandy大为难你了

今天读了一堆民法快搞混了

明天有待大大的帮忙

其实一直请你回答我真的感到不好意思

但你是板上最热心的朋友了

只好不好意思的再请你帮小弟解惑了

我除了感谢 还是只能再说感谢~~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8 00:07
22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8 00:0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呵呵 抱歉dandy大为难你了

今天读了一堆民法快搞混了

明天有待大大的帮忙

其实一直请你回答我真的感到不好意思

但你是板上最热心的朋友了

只好不好意思的再请你帮小弟解惑了

我除了感谢 还是只能再说感谢~~





我也学到或是复习到很多,教学相长啰表情


我是比较怕说,有些我自己以为是对的,结果却是错的。


所以答案还是不要全接收,要抱持着怀疑的态度比较好。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8 00:10
23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8 00:0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也学到或是复习到很多,教学相长啰表情


我是比较怕说,有些我自己以为是对的,结果却是错的。


所以答案还是不要全接收,要抱持着怀疑的态度比较好。表情


嗯~谢谢丹蒂大大的见言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8 00:15
24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8 00:1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嗯~谢谢丹蒂大大的见言



我的英文名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8 00:19
25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8 00:1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的英文名表情


还好我没翻错~"~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8 00:23
26楼
  
下面是引用 许轩维 于 2013-10-08 00:1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还好我没翻错~"~





小时候看得一部漫画,觉得蛮好听的就用到现在了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10-08 00:27
27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10-08 00:2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小时候看得一部漫画,觉得蛮好听的就用到现在了 表情


原来如此

不过您这英文名也算满好听的XD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ierfa
2013-10-08 10:09
28楼
  
以上我的解读成:丹蒂大大愿意让不学无术的小辈们(就是俺啰)就其他大大所提的问题抬杠啰?谢谢~~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10-08 11:27
29楼
  
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3-10-08 10:0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以上我的解读成:丹蒂大大愿意让不学无术的小辈们(就是俺啰)就其他大大所提的问题抬杠啰?谢谢~~





我是今年开始准备国考的新生,很多东西都还在摸索阶段,


所以很多都还不清楚,写法律的人都写的太...专业表情


一方面我也是想藉由回答我能回答的问题来帮我加深记忆,
当我遇到不知道的地方,在查询的途中也会获得新知,
所以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进步的方式,正所谓教学相长,
这也是行政学的-->双回馈圈学习的精神吧。


再来就是当我回答的时候,想着该如何用不艰涩的文义来表达,
让跟我一样的初学者能够比较清楚的了解,在这转换-->表达的过程中,
我觉得是不是也像老师所说的是一种内化过程呢,
而这内化的过程,我认为对我将来的申论写作也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综上所述:


如果就我所学的去回答,有人肯帮我纠正,这样将来在考场上我错的机率就又降低一些了,
对我而言何尝不是一股助力呢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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