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02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火海飛舞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12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交流] 特撰寫寵物攝影
你想把你心愛的寵物 拍的美美的嗎

有幾種 要訣 您一定要記住

1 讓寵物習慣您 拿著像機對他
動物並不是人 當您拿著像機對他 會引發動物天生警戒的本能 自然拍出來的作品 就會不自然
常常拿著像機對他 (不一定要拍攝) 慢慢的你的寵物就會 弛緩緊張壓力 恢復天生好動本能
2 不要使用閃光燈 拍攝動物
很多人都納悶 為甚麼開了相機防紅眼功能 拍寵物依然還是紅眼 原因在於許多寵物有著夜行性
的本能 為了適應環境 瞳孔的放大率比人類高出甚多 自然無法瞬間收縮 且開閃燈拍攝 也會驚嚇寵物
a 請在光線(日照折射光)充足的地方拍攝[傳統底片相機]
b 請在日光燈最亮的場所拍攝 並且將白平衡設為日光燈模式[數位相機]
c 高階 SLR外接閃燈相機 請使用跳燈耀光攝影[傳統數位皆可]
3 簡單悧落 的背景
由於一般人 拍攝寵物絕大場景都是自己家中 凌亂的背景無法突顯 寵物主題 盡量不要將家具一併拍入
4 最大光圈 100mm焦距以上 拍攝
大光圈 可以縮短快門時間 凝結寵物瞬間表情 且大光圈可以降低對現場光照亮度的需求 也可以朦朧
寵物背後景物....好處多多
100mm焦距以上倍率拍攝 可以距離寵物遠一點 減低寵物壓迫感 也方便捕捉寵物的一舉一動
5 耐心 恆心
拍出美美寵物照會讓您 更有成就感 ^^

ps 水族寵物 請將相機鏡頭 直接緊貼水族箱拍攝 鏡頭焦距盡量在50mm以下

如有攝影相關疑慮 歡迎提問 或是直接pm給我亦可 表情



[glow=255(寬度),red(顏色),1(邊界)]美的視覺 是我極欲留下的渴望 [/glow]
[glow=255(寬度),red(顏色),1(邊界)]攝影是我的興趣 歡迎切磋指教 [/glow]
獻花 x7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11 14:19 |
JK-LIN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2 人類貢獻獎
頭銜:人生無常之珍惜所有人生無常之珍惜所有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興趣嗜好, 寵物園地
推文 x161 鮮花 x50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火大的解說,我目前是遠遠的拍,
但我們家笨狗是不喜歡照相,但他不怕
閃光也不怕照相,他只是不喜歡給人拍
,而在家中拍,都會拍到家具,只能帶
出去的時候拍拍看,但放開又怕出事,
還真是要有耐心和毅力~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3-14 23:04 |
amy053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8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圖 1. 偶家狗狗...配上一些文字...呼呼,愛吃狗   
偶家狗狗...配上一些文字...呼呼,愛吃狗

圖 2.



我最喜歡拍我家的寵物啦~我們家的寵物照已經比人照還多了,拍寵物我覺得最重要的耐心,拍幾十張才會有一張特別好,因為他們都不會乖乖的啦,逼他們反而表情會不自然。出去外拍或是在家裡,要將「不是主題」的東西盡量清乾淨,還可以給寵物們搭配一些簡單的可愛配件,如三角圍巾之類的。只要有耐心就可以拍出好照片咯~


[ 此文章被amy0530在2006-03-26 17:21重新編輯 ]



●●●●●我的部落格●●●●●
我的部落格點這裡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上海市 | Posted:2006-03-25 22:3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26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