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392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ove80100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奇门][] 奇门遁甲有何功用
奇门遁甲有何功用?

  在古代,奇门遁甲是行军打战、克敌制胜的秘术之一。现代虽然没有战争,但日常生活中的竞争,实不亚于打战,所以将奇门遁甲用于『造运』与『改运』,便可常常立于不败之地。

  俗话说,命好不如运好。奇门遁甲运用得当,日日皆是好日,天天皆有好运。在台湾虽然甚少人用奇门遁甲,但在日本及大陆两国与外国谈判时都会用,可见其功效神奇之处。

 
奇门遁甲可运用在哪些方面?
一、求财:摸彩、买彩券、签乐透、短线股票等等。
二、情感:约会、恋爱、姻缘、相亲等等。
三、考试:学校考试、国家考试、公司面试等。
四、谈判:洽商、推销、收帐、借贷、讨债、买卖等等。
五、求医:门诊、手术、生产、治疗等等。
六、诉讼:官司、调解、递诉状等等。
七、广告张贴:房屋租售、商品广告、招募员工等等。
八、拜神祈愿:消灾解厄、健康、事业、学业、感情、财
九、拜神祈愿:运等等。
十、提升运势:造运、开运、养气等等。
十 一、百事可用,但请勿用于非法或违背良心之事。


奇门遁甲的原理
  奇门遁甲可以说是中国最古老的一门秘术学问,也可以说是世界唯一可以随自己意愿去控制的造运学。

  奇门遁甲也可视为「时间、方位学」,中国的方位学有很多种,而以奇门遁甲最为精确,最为深奥。方位学就是掌握了宇宙磁场的变化,善用自然的力量,增加自己的运气,趋吉避凶。不管何时何地都可运用,发挥神奇功效。常走奇门吉方,由于好磁场的作用,使头脑保持清醒,身体健康,即使在不利的情况下,也能做出明智的决定,扭转劣势。

 

奇门遁甲的传承
  「奇门遁甲」相传始创于黄帝时代,之后姜太公、张良、诸葛亮等历史上着名的军事家都使用「奇门遁甲」行军布阵,攻无不克,连金庸笔下的东邪黄药师也是靠此术击退元兵,故奇门遁甲,自古就被称为帝王之学。

 

奇门遁甲的派别
  奇门遁甲自古流传二派,一派为法奇门,一派为术奇门。法奇门是以道家的符箓为主,本篇文章以介绍术奇门为主,术奇门也分成二派,即:


一、五日一局 ( 五天更换一个局 ) :坊间绝大部分的老师及网站电脑排盘用之。

二、十时一局 ( 十个时辰更换一个局 ) :较复杂、也较精准,比较符合快速变迁的现代环境。


 
奇门遁甲的效力:
  奇门遁甲非万能,它平均可以提升25%的运势,所以并无法让人不劳而获。但如果读者觉得自己颇具实力,但运势总是不好,那奇门造运绝对可以让您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转自奇摩知识,给大家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3 12:06 |
key0208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这种东西还蛮有兴趣的^^
但真的搞不懂他的原理~~所有啰!!
内行人看门道~像我这种外行人就只有看热闹啰!!
但~看过你的奇门遁甲后~我才知道原来可以应用在这么多地方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3 12:31 |
五术先生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头衔: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引用上面~~~~一、五日一局 ( 五天更换一个局 ) :坊间绝大部分的老师及网站电脑排盘用之。

书上面是这样写.但是通书上面是三日更换一个局喔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有学的可以自已去看通书是否这样三日一换


五术先生==== 知命掌运.百战百胜.趋吉避凶.快乐出帆.....回覆问题之后.请勿吝以回覆您相关的回覆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宏远电讯 | Posted:2005-11-20 23: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13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