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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政府就是這樣幫我們花錢的!!  (年收入上億的明星還接受政府補助?)
以下出自觀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文化 創意 產業
紅字部份是本人特別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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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出刊的破週報裡面,有一篇體檢新聞局補助的報導。一開始洋洋灑灑列了一堆100年度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名單,後半就是在探討這些補助的意義。記者也在中間直陳:「所謂活絡音樂市場,受益者是誰?如我這類不聽流行音樂的群眾,或許相當關心獨立創作者的栽培環境,但主流市場就沒什麼意義了。五月天這種等級的藝人就算沒補助,唱片公司也照樣會發片,補助案幫唱片公司省成本、藝人方便發片,銷售額讓新聞局有面子有成績,付錢的納稅人只能接受無聊泡泡糖的洗腦再洗腦。」

其實這些問題,也不只在音樂,在藝術、在電影都出現過,差別在於,當出現文創產業的口號之後,考核標準隨著政策導向走,就發生了補助爭議--更主要的是,補助總額大餅不變下,當業者因市場經營艱難的因素需要補助時(大概就是學科技產業的補助模式),自然會產生預算排擠的結果。那當然不少文化領域,罵聲連連,出現文創、文化要分家的說法。但更關鍵的,也在於:究竟文化界跟文創產業有何關係?Cultural Industry的爭議解決了嗎?這些都避而不談,以後問題只會層出不窮,那各位去書店買的那些文創的教科書,應該也沒給我們太清楚的回答。

記者在最後還提到DCMS,也指出:對於龐大的音樂產業,DCMS每年做出詳盡的調查報告,包含「文創產地圖」(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未來目標計畫、提升效益與競爭力規劃、投資建議產業論壇等具體項目,每年通盤的檢討與評估使得英國文化產業不隨國家年邁而衰敗,反而取代政治成為英國的醒目實力。

這一點更有趣的是,DCMS一直以來都是臺灣發展文創的關鍵學習對象,甚也就是被記者批判這些不管是官員或者是說法所引述的對象,而記者本身也似乎認同DCMS的這些作法,究竟是英國有問題?還是台灣在實施上有問題?不過可確定的是,英國每年可以提出這些調查報告、數據,以及政策方向,臺灣....好像....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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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補助音樂出版背後──體檢新聞局的產業思考
chrisliu — 週四, 2011-05-12 19:27
文/劉美妤

新聞局100年度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名單出爐,共20個樂團獲補助,均獲50萬元經費。新聞局辦理此項業務已邁入第五年,補助的總額度和各樂團金額分級與否年年不同,今年總金額達一千萬,為歷年最高(去年補助金額追加後也是50萬)。50萬補助金額是天降甘霖,雖然若樂團成員自己掌握錄音、後製技術就能把製作專輯成本壓得很低,但對多數樂團而言,能以寬裕的經費製作,除了品質較佳,也能有較多心力專注在音樂本身。而對於撥出經費的公部門而言,五年時間足以作為一個政策評估的階段了,但當我問及策略評估,新聞局表示持續辦理至今僅是「承接既有業務」,並無明確的效益評估。扶植獨立音樂創作在文化層面上有其必要性,然而運用稅捐公款挹注文化產業,仍需更全面的研究規劃,否則淪為灑錢討好。

細看今年獲補助名單,電子樂有GO CHIC、沙羅曼蛇、落日飛車,民謠有929、絲襪小姐,英搖有熊寶貝和回聲,嘻哈有拷秋勤和大支,世界音樂有羅思容,抒情流行有蕭賀碩,其餘九團皆是搖滾和alternative rock,風格類型上有所偏重,但也力圖廣泛了。補助僧多粥少,評審據其專業考量與利益迴避原則做出篩選,本會幾家歡樂幾家愁,這份名單最大的問題在於「老面孔」實在不少,姑且先不論部分樂團也在其他數個新聞局補助案中獲得青睞,20團之中有8團歷屆重複獲補助,其中回聲樂團更是第三次獲得。新聞局承辦人員說:「開辦這項業務時經費不多,以創作培力為主,希望培養創作、表演原力人才。」原意為「培力創作新血」的這個補助案,五年後呈現的態勢卻走向偏好已有銷售基礎、能迅速交出漂亮成績單的樂團,難免令未獲補助的眾多樂團有所不服。

一位獨立樂團樂手指出,其他所有補助案都至少簡單交代各申請單位獲選理由,只有這個案子沒有,也無公開評選標準。而齊頭式的補助也落入不盡公平的爭議,「我認為分級補助會比較好。」他說。幾位創作者也都認為在經費多達千萬的情況下,應該嘉惠更多樂團,而非「不是五十萬就是零」的中頭彩式分配。今年共計有174個樂團申請補助,而獲補助的20團之中,已經發過專輯(EP不算)的樂團就有13團,其中929、熊寶貝、回聲、八十八顆芭樂籽、拷秋勤更發行過2張以上的專輯,在台灣目前樂團生態來說,雖然樂團繁多,但能賣兩張以上專輯的屈指可數,專為樂團設立的補助案資助這種層級的樂團,意義上近似經濟部補助大企業,雖有立竿見影的帳面成效,實際上對獨立音樂文化擴?j基礎的作用不多。


灑錢,甜了誰?
樂團補助案呈現這種傾向不過令人惋惜罷了,令人髮指的則是去年開辦、今年延續的「旗艦型唱片企劃製作及宣傳」案。去年此案共送出2400萬大紅包分給華研國際、喜歡、環球國際、參拾柒度及角頭文化五間唱片公司,獲補助的演唱者如Hebe、飛輪海、戴佩妮、豆花妹、王彩樺等;今年案名更為「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行銷補助」,灑下7000萬,以一個演唱者200萬為單位分給13家唱片公司,SONY以楊丞琳、林育?、王若琳、JPM、柯震東拿到五張專輯補助居冠,華研國際再度以Hebe拿到補助,另外三個藝人則是炎亞綸、林宥嘉、Olivia;相信音樂得到品冠、五月天、嚴爵、MP魔幻力量四張專輯補助,其他主流藝人如范瑋琪、郭靜、蔡健雅等都在補助之列。獨立廠牌方面,角頭文化獲紀曉君、陳建年、湯姆與哈克、吳昊恩四張補助;彎的音樂拿到許哲珮、TizzyBac兩個補助;風潮音樂拿到黃建為、劉靖怡兩個補助。

去年旗鑑型補助案名單就已經引起網路上輿論譁然,今年擴大辦理的結果更發揚去年的精神:完全以業界投資考量為重心。這份補助要點企畫本身就強調行銷,承辦人員解釋其作業重點有二,一是包含唱片製作、行銷的規劃,二是因近年唱片市場衰退,補助案核心目的正是給公司資金,增加其投資意願,以活絡市場。「我們問過業界,篩選標準是考量他們投資意願,所以新人比較少,畢竟成本可能無法回收,所以是他們真的想推的新人再給補助。」承辦人員說,「補助並非全部都給主流,新聞局是不參與評審意見的,總之對市場有幫助就協助。」新聞局追求政策高投資報酬率的態度清楚,樂團補助案尚強調圈內專業者評審的音樂判斷,旗鑑型唱片補助案就全然在商言商了。

所謂活絡音樂市場,受益者是誰?如我這類不聽流行音樂的群眾,或許相當關心獨立創作者的栽培環境,但主流市場就沒什麼意義了。五月天這種等級的藝人就算沒補助,唱片公司也照樣會發片,補助案幫唱片公司省成本、藝人方便發片,銷售額讓新聞局有面子有成績,付錢的納稅人只能接受無聊泡泡糖的洗腦再洗腦。產業地圖之必要

若說目的在國際上展露台灣的華語音樂影響力,這類型的補助也並非不可。各國皆有對各種產業的投資挹注增加其國際競爭力,然而台灣的問題在於缺乏整體規劃和效益評估,不論是樂團補助案或旗艦型唱片補助案,都尚未做出完整的效益統計。英國文化、媒體暨運動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s, DCMS)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工作上值得借鏡,除了結合流行文化和歷史古蹟觀光創造巨額營收(上個年度收入4,800萬英鎊),更對各文化產業有細膩調查。作為世界第三大音樂市場,英國有13萬人受雇於音樂產業,每年貢獻近5億英鎊產值,其中1.3億英鎊為外銷收入。對於龐大的音樂產業,DCMS每年做出詳盡的調查報告,包含「文創產地圖」(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未來目標計畫、提升效益與競爭力規劃、投資建議產業論壇等具體項目,每年通盤的檢討與評估使得英國文化產業不隨國家年邁而衰敗,反而取代政治成為英國的醒目實力。

新聞局今年才剛剛成立專案小組評估各音樂補助案的市場效益,最快今年底,才能有第一次的評估報告出爐。未來,台灣的新聞局能否走向不炒短線的音樂產業全面計畫、輔助、研究,仍有待觀察與檢驗。

資料來源:破週報http://pots.tw.../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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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文,你會不會覺得 Hebe、飛輪海、戴佩妮、豆花妹、王彩樺、楊丞琳、品冠、五月天、范瑋琪、郭靜、蔡健雅等這些人的年收入還需要每天掙扎著起早上班的小市民納稅補助他們嗎?
先別急,再來看另一篇

(文章出自Mr./Ms. Days (MMDays) – 網路, 資訊, 觀察, 生活),同樣請注意我標示的紅字部份



別創意了,談談原創力吧!論-新一代海報抄襲事件

聞Inside「美工、碼農與文創產業的雜感」,從裡面又聞T.Design的「[觀察]從第30屆新一代設計展海報看文創產業」,xDay 百感交集。

說實話,T.Design的文章,算是事件爆發至今比較完整的批判論述,但我總覺得沒有騷到癢處,也沒踢到要害。

在這裡,我想長話短說(和上一篇相比),說說我對「第30屆新一代設計展的海報被識破是模仿(或說是抄襲)Lomography Spinner 360°的圖案」這件事情的看法。

關於創,或文創,我寫過這篇文章,沒什麼人推,
使得T.Design在引用張大春先生的狗屁文創時,並沒有提到它,我在裡面,其實是反對張大春的文創狗屁論的。過去事,表過不提。
我決定針對創、以及文創,或者更一般而言的”創意”再寫一次我的看法。

這次的抄襲事件,不知怎的,我老覺得有哪裡怪怪,

就像511的王老師末日當時給我的感覺一樣。
這次的新一代抄襲事件,給我帶來的感受,和王老師的末日預言,以及其所造成臺灣人類圈裡超乎尋常的騷動所帶給我的奇怪感受相類似。

王老師錯了嗎?媒體錯了嗎?貨櫃屋錯了嗎?
有位設計界的奇人(團體),說出了我心中想說,卻又說不出來的話語:

iPad都出到第2代了,人類應對謠言的智慧卻還停留在中世紀。倘若真有個以人為對象的世界末日,雖不中,亦不遠矣。 – by Manual. B

是的,王老師錯了,貨櫃屋也錯了,
但是無論是深信不疑的人,還是瞎起鬨的人,也都該負上一些責任。

回到這次的新一代抄襲事件,
看著新聞,看著部落格評析,我的心中,無論如何揮之不去的,
是那王老師般的怪怪感覺,
可是,大家說得好像又都沒錯。
但我們不怪台創,不怪設計,那又該要怪誰呢?

臺灣創意中心– 俗稱台創,成立於2003年的國家級設計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並於2004年正式啟動營運。在這次事件中,負責發案(第30屆新一代設計展海報設計)給陳永基設計有限公司– 陳永基先生擔任該公司創意總監,領銜設計的「2009世界運動會在高雄」海報系列榮獲紅點grand prix全場大獎,成為大中華地區首位拿到該獎的平面設計師。

了不起啊!
真了不起啊,台創在關於我們的頁面裡,明明白白寫了「主要任務為提升設計人才原創能力」結果是這個新一代抄襲事件的案主,

真的了不起啊!陳永基先生,沒有公司網頁的設計公司,能夠大案子一個接一個,根據兩個地方的網站資料(1, 2),他還是堂堂﹣經濟部商業司提升商業設計計畫諮詢委員 ﹣經濟部工業局創意設計發展計畫委任輔導專家 ﹣教育部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視覺設計類組評審召集人/評審委員,擔任這麼多公部門的計畫審查委員、諮詢委員,卻沒有確保自己工作室出來的東西是不是合乎遊戲規則、道德規範,結果成為這個新一代抄襲事件的設計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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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很長,後段的寫法比較屬於「反作寫法」所以在此先省略,有興趣的請自行點我設好的聯結進去看。
雖然是兩篇不同主題的文章,但是不約而同的都指出,政府對於納稅人的血汗錢實在是太不重視,
不僅不懂得該怎麼用,而且常常還亂用,
個人文筆不佳,不知道該如何客觀地評論這2件事,
我只想到,
以後別再跟我說不要買盜版音樂CD!



~~~人生是寂寞的華爾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30 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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