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6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ngin111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赠与不动产契约
有个法律问题请大家帮忙解惑,拜托了:
甲与乙、丙、丁签订,乙、丙、丁赠与继承遗产的三分之一给甲
为答谢甲于父母在世时帮忙照顾
并由乙、丙、丁的亲人为见证人
如今,
乙、丙、丁已去遗产登记 却不愿意履行契约
,其中丙已在偷偷脱产赠与其子
甲该怎办??

请问
1.可以声请法院支付命令吗?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9 03:26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第 36 条   本施行法自民法债编施行之日施行。
中华民国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民法债编修正条文及本施行法
修正条文,自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但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之一施行日
期,由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另定之。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民法第六百八十七条及第七百零八
条,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民法第166-1好像还没施行,您可以再确定一下。

仅供参考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9 22:0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5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