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8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zxcv0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请问若考明年1月初考的人, 法绪方面, 应收集那些新出来的法律条文呀?
请问若考明年1月初考的人, 法绪方面, 应收集那些新出来的法律条文呀?
所有1年内新出来的法律条文皆需全背吗? 太多太杂了吧?表情
又请问, 有没有什么网站, 其公布新修改出来的法律条文时, 会另外将有变动处做记号的吗?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7-11-01 07:59 |
lch061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鲜花 x3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能看ㄉ尽量看搂这几次考题有ㄉ都汇出比较细ㄉ条文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01 08:15 |
x3333x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3 鲜花 x7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练习题目之精神原则:

多看、多听、多作、多想、多休息。 表情



很授用喔! 表情 请容我日后再向你解释其意。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01 08:24 |
心逝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关于新修改的法条部份...

你可以参考立法院的法律系统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

立法院的法律系统里面有做详细的说明....


2.至于要背全部的新修改过的法条部份....

是建议你去理解修改前与修改后的差别就好...



最主要的...就是去理解法条...还有就是把法学绪论的基础打稳呦!!



希望对楼主您有所帮助!!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   心札情缘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01 10:35 |
星愿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1 鲜花 x40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如tony42z大大所说-「多看、多听、多作、多想、多休息。」

2.全国法规资料库入口网站http://law.moj.gov.tw/和S-link 电子六法http://www.6law.idv.tw/有最新法条更新可下载.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心安即平安;
欢喜做.快乐吃.安心睡;
就是自在人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01 20:39 |
juliawan88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理解法条的来龙去脉, 规范的目的 , 范围, 是否有例外,.... 非常重要

背法条, 新修的法条, 建议理解修法的目的, 规范领域等 建议能背则背,
      背诵有助于理解!!!

旧法条修改的部份, 要了解修该的原因及修改的部份
    曾经考过行政法修法的大纲喔!!!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退一步自然幽雅
    让三分何等清闲
        忍几句无忧自在
            耐一时快活神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01 20:48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你的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5 09: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92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