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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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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目前洪案討論 會法律的請您來
目前網路上網友都有許多人認為這件事大概會草草結束,我個人想法也是這樣,但是我看到洪家人這樣哭訴,該找管道都找了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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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5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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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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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rea*dar 於 2013-07-25 19:32 發表的: 到引言文
目前網路上網友都有許多人認為這件事大概會草草結束,我個人想法也是這樣,但是我看到洪家人這樣哭訴,該找管道都找了總統也探視過了,但是似乎目前也沒有神麼搜出大案,但是如果這件事真的草草結束,我會覺得這"社會"及"法律" 就會不管用了,許多事物都已徵查不公開但是這樣是真的能比較說服人嗎?


為何不能爭查不公開 及這件事相關法律 還有辦法解決?
看英文文法影帶好累~ 上來休息一下@@"

小弟不會法律~
就拙見~
"偵查不公開"~ 的確是有這回事
人死了,就與論的壓力是不可能草草結束~
一定會有人當鬼,做替死鬼~

但是,軍中官官相護,黑暗一面太多了~

就拿此案爆料中,有人跳出來說,士官長經營地下賭盤及放高利貸-->這句話我信~
可是在軍中為何不查辦呢??為何之前都沒人去檢舉呢??
當然是官官相護、利益可圖~ 上梁不正下樑就歪了~

不過軍中沒算到湮滅證據非軍法~ 搞得地檢介入~   這部分應該有結論~
其他就看戲怎麼演下去~ 小弟不太注意這軍中連續劇 呵呵~

人死~ 那些戒護士~ 是第一線,不管是無意或是非故意,都有基本責任在~
長官給壓力說要操~ 不可能說把人操到死~   所以操人的戒護士都被收押~ 可見難逃~

軍中"將才"==>醬料之才,只能當沾醬,又稱醬個屁~(不好意思小弟國文不好~~@@")

還沒當兵的看到長官要稱醬材~ 這樣他一定很爽~   哪知是"醬料之材" 呵呵~(這樣巴結才會過得爽阿~)
睿官是萬中選一呢??   那就知道昏官有多少了~(這句話是看周星星"功夫"的~)

洪的哥哥沒教他怎麼在軍中混~ 應該也算醬材~ 知道被欺負了也不會打電話去連上問候一下~ 切~~

太多負面~ 不妥、不適、不佳、不優~

表情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5 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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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夫大大:
剛剛那一段用英文翻出來,偶一定給你拍拍手加幾個讚~讚~讚~

江國慶案,修刑事補償法領一億元後,檢察官,法官對被告都客氣起來了,想包青天都會刑求,才有青天,案子破不了誰倒楣?

事件一發生就全是輸了,贏家只有旁邊舉牌的,「此事可待成追憶 只是當時已惘然」,是是非非時間會答案的,歷史都是對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6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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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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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獅大~  
小弟英文破 這是現存無法抹滅的事實~ 呵呵~
這說明   小時不努力~ 老大徒懊悔~
現在只好努力再努力~
要是知道這篇要用英文回復,那小弟是千萬個不敢回復 呵呵~

現在只是抱這英文也不能放棄心態而已~
每每考試都用猜的~ 猜久也會覺得無趣@@"   呵呵~
錯~ 事實上是內心空虛、孤寂難鳴  
呵呵~亂說滴~

人生還是要快樂~ 才是!!  
英文~ 讓它隨性、隨緣、隨意而動~

看到獅大的文就知道~獅大是快樂滴 懂得快樂的~

一起快樂人生~ ^_^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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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7 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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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JQAZ 於 2013-07-27 21:2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先感謝獅大~  
現在只是抱這英文也不能放棄心態而已~
每每考試都用猜的~ 猜久也會覺得無趣@@"   呵呵~
錯~ 事實上是內心空虛、孤寂難鳴  
呵呵~亂說滴~

表情
英文有26字太難了,阿拉伯數字有10個簡單一點,「紅」、「綠」有2個這個好表情
所以魯夫不用魯小小,阿拉伯數字跳啊跳, 「紅」、「綠」讚啊~賺啦~麥克 表情 ~ 麥克 表情

家犬今年報東吳法研所,法律用中文都看不太懂了,何況全陰溝里去,難怪那一家那麼有名,那讀不下去的可不可申請國賠 表情

「法」字沒水去了了,台灣特產就是「民粹」,修法都在「過」、「不及」選擇。
就法律面來談,大家看到什麼證據嗎?法醫確定是「他為」.出來變成「他殺」、「兇殺」?有一次在法院,聽到一車禍案子,法官說:他的車子沒碰到妳,妳跌倒,要他賠,那我現在看到妳,摔下去,妳要不要賠我. 表情
在監視器採到指紋就是湮滅刑事證據罪犯?最後可想判出來一定罵翻天,表情 表情 表情
我沒偏那一邊,生氣的用不著K我,洪家有十大律師(聽說是義務的?),外加電視台,媒體,現在加269旅爆料團,遺憾已經發生了,冷靜看下去吧.
三民書局的最新綜合六法全書看刑法的裁判要旨,沒一件是好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8 07:30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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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啥證據顯示"操死"
個人覺的失控的民粹炒作新聞罷了
整個事件比較像體能不佳士官(退伍前爆增至BMI33)做不完國軍基本體能課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8 2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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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上大大~
你的說法有點.....
小弟打個比方:
1萬公浬跑步,跑不完頂多停下來走~   不會死人(身體有自主性,除非過度免強自己,才有意外死亡而言)
依你所說,體能不佳,做不完國軍基本體能課程@@"
但~~做不完體能課程是不會死人的~
你的認知國軍大部分的人都做得玩國軍基本體能--->這是錯的~
單干六下~ 70%的國軍都不能~   呵呵
這不是唬爛的~ 單干要從0到6下輕鬆拉~是要練的~是要被操的~是要被訓練的(當然也有天生就適合拉單干的。如體格較瘦小...等)

總之,有人死(姑且不論是怎麼死的),絕不是體能做不來或做不完這類事情可以比擬的~

-------------
上面一萬公里太誇張了~ 10公里就已經很遠了~ 呵呵~ (太久沒跑步~ 都沒什麼距離概念表情)
舉例太浮誇~ 抱歉~


[ 此文章被TJQAZ在2013-07-31 15:02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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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31 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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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偵結 起訴書全文
請在GOOGLE按搜索"洪案偵結 起訴書全文"
有洪案偵結 起訴書全文 part1~part8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31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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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偵結 起訴書全文 part5


貳、相關人員責任

一、刑事責任

(一)542旅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及陳以人等六人,涉犯刑法第28條、陸海空刑法第45條第2項「洪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及刑法第28條、陸海空軍刑第76條第1項第2款、刑法第134條、第302條「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


(二)269旅憲兵官郭毓龍,未經權責長官批准而移送執行禁閉(悔過)之行為,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2款、刑法第134條、第302條第1項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罪。


(三)陳毅勳身為禁閉室管理士,對於洪仲丘、鄭○○、游○○及宋○○等四員禁閉(悔過)生,係官階在上且有管理權限之上官,其於102年7月3日6時34分至7時44分體能活動期間,在禁閉室戶外操練場,基於凌虐之犯意,挾其身為管理士對禁閉(悔過)生實施體能訓練之威勢,分別對洪仲丘等四員施予嚴酷之體能訓練,其訓練項目與強度均遠甚於其他管理士之施訓,致渠等身心痛苦疲憊,已超越一般人體能所能承受之程度,足使人達到肉體上不堪忍受而有殘酷虐待之感,並導致洪仲丘於102年7月4日7時12分許,因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之結果,陳毅勳在已察知洪仲丘連日疲勞累積,體力負荷過大致身心嚴重失衡之狀況下,見洪仲丘操課中動作均有所遲延,明顯無法跟上其他禁閉(悔過)生之操作速度,甚至因體力不支倒趴於地面,依一般人之知識經驗,當可預見洪仲丘在此體力透搬情形下而持續操練,恐將導致其後之死亡結果,陳毅勳對洪仲丘之死亡結果顯有預見可能,且洪員於遭其凌虐後當日下午即因過度體能操練中暑,並於送醫後仍因中暑及併發嚴重合併症而死亡,其凌虐行為與洪員死亡之結果確有相當因果關係,其行為顯已分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2項「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等三罪及同條項後段「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人死亡」罪嫌。前揭四罪,係一行為所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論以「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人死亡」罪嫌。


(四)蕭志明、羅濟元、宋浩群、李念祖、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黃聖筌、張豐政及侯孟南等10人,於洪仲丘悔過期間分別擔任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及管理士之職務,渠等均為執行禁閉室之戒管與訓練等業務之人,負有依規定對禁閉(悔過)生施予教育訓練之責,對於禁閉(悔過)生之日常生活,亦負有應注意其勞力及體力負荷情形之義務,具保證人之地位。渠等自洪仲丘至禁閉室報到時起,明知洪員體型較胖,且禁閉室環境設施不佳、天候炎熱,致洪員夜間就寢狀況欠佳造成疲勞累積之情況,本應依前揭規定,將共員列為高危險群人員特別注意輔導,確認洪仲丘身體狀況,調整其體能訓練強度,就渠等擔任室長、副室長及管理士職務期間之客觀狀況而言,均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均疏於注意,對洪員前開異常置若罔聞,仍自102年6月29日起至同年7月3日間於附表二所列時間,在禁閉室戶外操練場,違反危險係數超過40達「危險」之危安狀況時禁止戶外操課等規定,命洪仲丘每日與其他禁閉(悔過)生一同於室外操練場,接續操作高度消耗體能之基本教練及體能訓練等課目,適時調整洪員操練量或予以休息,致洪仲丘累積疲勞超過身體負荷之上限,而於102年7月4日7時12分許因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再查洪仲丘赴禁閉室報到之初,操作各項體能活動及基本教練課程時,體力表現尚堪負荷,僅隔數日身體遽然有此重大變化,實因逐步增加之體力負荷所致,僅隔數日身體遽然有此重大變化,實因逐步增加之體力負何所致,洪仲丘於中暑死亡之前,已強忍連日操練及睡眠不足導致之體力及精神上壓力許久,其體能負荷確已達極限,渠等10員未遵守前開規定,疏未注意洪員狀況並採取適當處置,仍持續對洪員操練對過失行為,任其對洪員實施操練致疲勞累積之狀況加乘,終致洪員死亡之結果,渠等之過失與洪員死亡結果間,確具相當因果關係,據此,蕭志明等10人均已分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陳嘉祥另於7月1日上午操課時,凌虐林姓禁閉生,已另案起訴)。


行政責任~ 就沒啥好看~
不過起訴歸起訴~ 判決結果才是重要的~
套一句前面說的話~
睿官是萬中選一~~   一堆昏官被士官把持、完弄~ 真是可悲~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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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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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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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cosplay一下,上面人物選一個.
你選誰 表情

洪仲丘當兵從60公斤變98公斤,想想這什麼部隊.
海龍部隊有沒有死人?有
海龍部隊有沒有操死人?沒有
海龍部隊有沒有這麼大箍的?哇啊災表情
竹子可以彎,木頭是不能彎
軍令系統是不容挑戰
但不容挑戰的軍令系統卻沒有可戰之兵表情
唉~唉~當遊了圓明園,想想老佛爺承受歷史罵名,真是用心良苦,大概有那麼個也許吧 但面對隔壁那萬惡的貢肥表情!
洪案是不滿情緒的大清算,那怕你當過兵、將當兵、不想當兵、還有家人、及看戲的都罵一罵吧~畢竟不是常常有戲看,想起多年的《南海血淚》全國反戰,連和尚都來參一咖,何況舐血的媒體,結果亡國的名字叫—越南。表情
當兵的好好當吧~軍官先去禁閉室操三天吧~風行草偃,上行下效,台灣才有可戰之兵,洪案也不會再現。表情
作夢吧~也許夢醒時分,就換花蕊夫人:『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哪得知,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表情
偶又遇見大黑熊了 表情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13-08-01 15:36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01 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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