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hisoka于2008-01-13 12:58发表的 : 回m9300913大大:第1148, 1153, 1154, 1156, 1157, 1163, 1174, 1176条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1月4日生效。资料来源:立法院法律系统1052、1120生效日期照资料所载民国 97 年 05 月 23 日生效的话,代表5月前考试不用理吧(去年新修的结婚的要件亦同)(不过,我在立院网站看到这些条文都挂网了,至少代表总统都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