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063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zusa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优秀管理员勋章 特殊贡献奖
头衔:飘飘界姥姥            飘飘界姥姥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Flash 女生游戏, 心理测验
推文 x4610 鲜花 x93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一,从生理医学角度出发,能抒解男人因环境诱惑带来的生理和身体上的饥渴和焦虑,有利于身心的健康。
这是个人心智问题。
二,减少自慰的次数,因为手淫太多会令男人精神萎靡不振。
没人逼你手淫吧?闲到没事做满脑子只想到这件事吗?
三,想发泄性欲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找妓女,不用像跟女朋友做那样要看心情或哄骗,不用浪费表情和时间。
那根本不必交女朋友了。
四,降低强奸犯案率,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男人不会因为欲火无处发泄而任意去强奸妇女。
这个好笑了。会去强暴妇女真的纯粹想泄欲吗?是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会更想得到。
五,缩短贫富差距,有助于经济繁荣。会去做妓女的一般都是因为比较穷,你去消费等于去帮助她们脱贫,她们的家里人也因此不用再忍受穷困的痛苦,不会对社会的不公产生怨恨的心理。
这更扯了~~现在还有人会真的去相信这鬼话吗?还不就是想赚男人的钱,把自己说的多可怜罢了。
六,降低人口失业率,减轻政府社会福利负担。很多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人可以从事这方面工作,也不用动用政府的再就业培训基金,只要放得下面子,就可以从事这项人类最古老的职业。
太可笑了……意思说没读书的人就要去做妓女吗。
七,不会有道德上顾虑的问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很多发达发达的国家都把妓女合法化了,他们也不会出什么乱子啊!人家得过尔文学奖的作家也经常去召妓寻找灵感,难道人家就是道德败坏、思想下流肮脏吗?
这世上没有什么道不道德的问题~~只有要不要脸的问题。别人不要脸,我们就要跟进吗?所以才会有人说好的不学学坏的。

以上纯粹个人想法~~没针对谁~~请勿对号入座。


[ 此文章被一恶魔天使一在2008-06-19 16:25重新编辑 ]



觉得不错的文章请多多推荐 跟送花鼓励唷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18 17:28 |
a8698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4 鲜花 x130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认同第一点

从医学角度来看

性生活 是男与女的必经之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18 19:02 |
w10853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只能说....哇哩...只要男人诚实地对女人说我今天有去召妓...ok阿 表情
至少让女人有防备之心...做好准备戴套套...别让另依半染病阿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19 22:39 |
daviv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一恶魔天使一于2008-06-18 17:28发表的 :
一,从生理医学角度出发,能抒解男人因环境诱惑带来的生理和身体上的饥渴和焦虑,有利于身心的健康。
这是个人心智问题。
二,减少自慰的次数,因为手淫太多会令男人精神萎靡不振。
没人逼你手淫吧?闲到没事做满脑子只想到这件事吗?
三,想发泄性欲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找妓女,不用像跟女朋友做那样要看心情或哄骗,不用浪费表情和时间。
.......


哈~好笑好笑~~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06-25 16:51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4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