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736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mdk123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鲜花 x7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Re:
下面是引用诸神的黄昏Ⅱ于2008-08-18 02:41发表的 Re: :
 
但还是有两个已经溜出去了

说要回来了
不知道啥时会回来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 | Posted:2008-08-18 05:16 |
rmdk123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鲜花 x7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Re:
下面是引用a86980于2008-08-17 12:41发表的 Re: :

这8年来

原来所谓的台湾之子

都只是表面而已 表情




之前看到不知道谁写的

里面提及

每次说要拼经济

都不知道拼到哪里去了

真希望这个拼经济不是拼到私人跟国外帐户去= =

检调也该有点作为了

该查该办

实在是丢脸= =

国际都知道

真的是 台湾第一次,世界都在看 表情

不要是 一起爱台湾,作伙来洗钱= =

无言了 表情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 | Posted:2008-08-18 05:20 |
tristano5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倒是
有一本新出版的小说《洗钱》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tem=0010399094


里头有讲到一些洗钱的做法   

不是要教人洗钱

只是  可以理解一下不法的企业或有钱人洗钱的手法.......
还有一些有益身心的理财知识 

写得很不错的小说  网友们评价很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18 05:25 |
jones33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要回归正题了啦..各位
什么是洗钱?
就是让钱一直转手,简单来说,就是你从路边捡到一千元拿去超商买东西,就算洗钱了!
比较小额的金钱就是买一堆有价值的东西再转手(如贩毒的钱买手机或买手表或车子再转卖出)
目的就是要让你原来手上的钞票换成别张钞票或同等价值的东西
那如果是动辄几千万呢?总不能一直买车跟手机吧!或拿去市场买菜吧!
通常会换成珠宝或地产,比较小而携带或不容易贬值的东西;不然就是转汇的手法,利用假交易汇入a公司帐户再汇入b公司当成另一笔假交易的货款,再分汇另外几个不同的个人帐户,就让钱一直在不同的个人公司户头转啊转,让人难以查起!
so,洗钱的最终目的就是就是换别张钞票来使用,下次你拿一千元钞票去菜市场买菜也可以算洗钱,差别在你的钱是正正当当的钱,是合法!不法所得换钱就可以说是洗钱!
以上是浅见..不对之处请多指教.


.吃eat呷吃eat呷吃eat呷吃eat呷吃eat呷吃eat呷吃eat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18 08:03 |
诸神的黄昏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Re:Re:
下面是引用rmdk123于2008-08-18 05:20发表的 Re:Re: :





之前看到不知道谁写的

里面提及

每次说要拼经济

都不知道拼到哪里去了

真希望这个拼经济不是拼到私人跟国外帐户去= =

检调也该有点作为了

该查该办

实在是丢脸= =

国际都知道

真的是 台湾第一次,世界都在看 表情

不要是 一起爱台湾,作伙来洗钱= =

无言了 表情

而且连台币都不爱了,偏爱美金


自以为是的回覆并不会让人感觉你很行,因为那只是胡诌之言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8-08-18 18:20 |
忘了呼吸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 鲜花 x47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
下面是引用jones339于2008-08-18 08:03发表的 :
要回归正题了啦..各位
什么是洗钱?
就是让钱一直转手,简单来说,就是你从路边捡到一千元拿去超商买东西,就算洗钱了!
比较小额的金钱就是买一堆有价值的东西再转手(如贩毒的钱买手机或买手表或车子再转卖出)
目的就是要让你原来手上的钞票换成别张钞票或同等价值的东西
那如果是动辄几千万呢?总不能一直买车跟手机吧!或拿去市场买菜吧!
通常会换成珠宝或地产,比较小而携带或不容易贬值的东西;不然就是转汇的手法,利用假交易汇入a公司帐户再汇入b公司当成另一笔假交易的货款,再分汇另外几个不同的个人帐户,就让钱一直在不同的个人公司户头转啊转,让人难以查起!
so,洗钱的最终目的就是就是换别张钞票来使用,下次你拿一千元钞票去菜市场买菜也可以算洗钱,差别在你的钱是正正当当的钱,是合法!不法所得换钱就可以说是洗钱!
以上是浅见..不对之处请多指教.


表情 洗钱的最终目的就是就是换别张钞票来使用,下次你拿一千元钞票去菜市场买菜也可以算洗钱,差别在你的钱是正正当当的钱,是合法!不法所得换钱就可以说是洗钱! 表情


表情洗钱==应该是把犯罪所的财物...===)悦换成其他同等价值财物OR无法追查其~原犯罪所得=钞票~~~逃避刑责


梦醒红尘已成空~千江月里孤影踪 ~浮云轻过天地意~华发如雪愁万重


  [vxuite]bbs.mychat.to/attach/Fid_686/686_622199.jpg[/vxuit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19 16:05 |
媓天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6 鲜花 x4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Re:
下面是引用忘了呼吸于2008-08-19 16:05发表的 Re: :



表情 洗钱的最终目的就是就是换别张钞票来使用,下次你拿一千元钞票去菜市场买菜也可以算洗钱,差别在你的钱是正正当当的钱,是合法!不法所得换钱就可以说是洗钱! 表情


表情洗钱==应该是把犯罪所的财物...===)悦换成其他同等价值财物OR无法追查其~原犯罪所得=钞票~~~逃避刑责
你这是随便乱讲 = =

正当获得的钱财就已经不能称是洗钱了 ,

所以拿一千块买菜哪称得上洗钱

洗钱详解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736339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8-31 00:00 |
cooter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8 鲜花 x28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照日前电视台上说的都以现金较多
那不就是
washing cash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31 11:43 |
媓天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6 鲜花 x4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
下面是引用cooter于2008-08-31 11:43发表的 :
照日前电视台上说的都以现金较多
那不就是
washing cash 表情
我想洗橘子的点数 =ˇ=

洗 Gash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9-05 13:22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54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