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于2008-10-03 12:22发表的 : 台湾的法律只是用来保障懂法律的人而不是用来保障好人的而且会懂法律的人,常常是那种到处占便宜的人着作权?!原本着作权是为了要保护这些从事创作的人.......
下面是引用Rac于2008-10-03 13:28发表的 : 现在警广有了好些独立创作人的支持播的歌也不逊于那些流行音乐有时还觉得比那些所谓偶像歌手的还好听这样反而能够激励独立创作人的能力给他加加油这样的好音乐, 有个好管道来推广也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