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156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relie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鮮花 x8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琬於2008-12-04 15:04(17樓)發表的 :
 
表情 現在外國很多也學中文的喔~
缺外語和中文皆優的老師
待遇不錯唷~
CC表情
不用極端到禁止中文吧~表情
注音文是本來就有的規定阿
沒有非用不可的理由吧?
一些必要性的注音不會被警告

何謂必要性的注音,何謂不必要性注音,
有人喜歡打ㄅㄅㄅㄅ有人喜歡打ㄆㄆㄆㄆ 這算不算必要呢?
有人打注意文一整篇,每個注音對他都是必要的... 那如何論處?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依姮) | 理由: 既然上論壇來就該遵守論壇規定!已經知道規定,還一直刻意挑釁,明知故犯,禁言處分


我們政府真是學人精~啊~~~~~~
哦~我的天吶~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樣有敗部復活的機會~"~

人生如霧亦如夢 緣生緣滅 還自在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2-04 15:34 |
飛楊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鮮花 x5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请不要使用翻印软件打繁体,直接打吧。


愛祖國,更愛真理。在真理和曆史面前,人人平等,不爲長者諱,不爲尊者諱,也不必爲祖國諱。—— 伏爾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江西 | Posted:2008-12-04 15:34 |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很忙又很閒的傢伙很忙又很閒的傢伙

級別: 副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動漫畫討論
推文 x87 鮮花 x468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明文規定不准打注音文的地方
刻意打注音文
是的
那是很沒素質的事情
還很沒文化
我就這樣覺得
人家規定看都不看就按同意
加入了人家論壇
還有資格大辣辣的問為啥不能用注音文
這種人
有沒有羞恥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2-04 16:00 |
arelie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鮮花 x8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童話@琪於2008-12-04 16:00(22樓)發表的 :
在明文規定不准打注音文的地方
刻意打注音文
是的
那是很沒素質的事情
還很沒文化
我就這樣覺得
人家規定看都不看就按同意
加入了人家論壇
還有資格大辣辣的問為啥不能用注音文
這種人
有沒有羞恥心?

基本上認同,不過管理者跟贊同者的理由太差 表情

第一、 如果是版規,為什麼某版主還要發討論帖。
第二、以注音來判斷文化素質,令人不能苟同。
第三、要打槍的理由很多,一般人都會遵守基本規定,無需刻意重申。
第四、只因少數人看不懂,所以才禁止,這點是當初禁止的理由,那很可笑。
第五、何謂注音文,是文章中只要有一個注音都算注音文嗎?那整篇中文之中,只要有一個英文字,那就是英文文章了嗎?

注音就是注音文嗎?


[ 此文章被arelier在2008-12-04 16:19重新編輯 ]


我們政府真是學人精~啊~~~~~~
哦~我的天吶~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樣有敗部復活的機會~"~

人生如霧亦如夢 緣生緣滅 還自在
獻花 x3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2-04 16:12 |
紅與黑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11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還是很奇怪樓上的怎么還不說英文呢,我在等著這個創造歷史的時刻呢......

再仔細一看,原來還要至少多等一個月.....

堅決支持版主措施....


用懷疑和批評的態度,謹慎的跟隨主流價值觀。
不裝X,也拒絕平庸。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04 17:21 |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鮮花 x49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注音文是有方便的地方拉 但是 規定就是規定咩!

來了就遵守吧!

管他什麼看不看得懂~什麼文化不文化的~

總之 已經有發短訊告知了 那麼便遵守吧!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04 18:49 |
hawks_huang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鮮花 x129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基本上老衲是十分反對注音文的
這根本就是一種不成熟的「語言」

文字、語言最重要的是在於溝通
這裡是論譠
亦即有許人板友會在此針對某一事件、話題進行討論
討論就需要溝通
溝通就需要文字
當你要與人家溝通之時
偏偏用著人家不懂甚至半生不熟的文字和語言
這還能進行溝通嗎?

樓主認為小用一下無傷大雅
但何謂「小用」該比例又如何去判定之?
樓主之認為無傷大雅
但有很多事,就是從這種無傷大雅開始起頭的

老衲說個故事好了!
老衲有位朋友,開車時總是罵機車騎車亂騎車,邊開車邊罵
罵騎車的不守規矩、亂停車.....
某天,他自己騎車之時
卻罵起了開車的人.....
老衲身為旁觀者,他開車時罵騎車的不對,當他騎車時卻都是同樣的德行
為什麼會如此?
台灣人常常就是這種利己、自私
永遠都是主觀意識很重
自己做的都沒有關係,不傷大雅
別人做的就是傷天害理

老衲並不是在指責樓主的不是
老衲只是舉個例子
請勿聯想太多
當樓主認為這樣子無傷大雅
但是請換個立場想想看別人的看法
您所認知的就會不一樣

以下有幾個網路上知名的注音文案例:
請樓主參考看看:

案例一:
小花:我今天穿ㄉ好看ㄇ
網友:很好看呀
小花:裙子是我ㄇ的ㄛ
網友:是你媽的唷
小花:你媽ㄉㄌ 是我買ㄉ
網友:哦 是是是
小花:但是衣服是我ㄇㄉㄛ
網友:衣服是你媽的吧
小花:你爸ㄉㄌ 是我妹ㄉ
網友:哦哦哦 是妹妹的唷
小花:對ㄚ 不過帽子是我ㄇ的唷
網友:帽子是誰的呀
小花:誰ㄉ 沒有ㄚ 我自己買的
網友:OOXX...

案例二:(新注音不挑字的後果)
原文:韓劇跟西洋劇都一樣差勁,令人不寒而慄
不選字:含巨根吸陽具都一樣插進,令人不含而立

案例三:(愛裝可愛、台灣國語型)
311偶費企看偶的麻吉
住在新竹的倫
口以一起結伴企哇

樓主看完這三個案例
您會覺得這無傷大雅嗎?

如果真的要說老衲可以接受的
那也只有拿注音文來當語助詞的注音文
老衲才能接受
其它的就無法接受了


別離世間恩怨纏
自此身駕白鶴返
歸去雲深洗淨塵
悠然自在觀世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05 00:42 |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鮮花 x46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於2008-12-05 00:42(26樓)發表的 :
基本上老衲是十分反對注音文的
這根本就是一種不成熟的「語言」
文字、語言最重要的是在於溝通
這裡是論譠
亦即有許人板友會在此針對某一事件、話題進行討論
.......
 
 表情  真的有人用到那樣嗎?
一般人會避免這個吧表情
第一個例子真的蠻白的表情
表情  不過規定就是要遵守才對

  
  
 
表情  我國字打字只會新注音和注音以及自然輸入法
那種字還不挑一下很可怕表情

我打一次不挑字的:韓劇跟西洋句都一樣差勁,令人不寒而慄
表情  看樣子似乎是和大家平常用字有關
有些人真的要注意表情


不過~進和勁不同音阿~國字沒讀好喔~表情 打錯的人該汗顏了
(此句是玩笑話......但真的不同音)


[ 此文章被琬在2008-12-05 07:57重新編輯 ]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12-05 00:49 |
sunny2390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鮮花 x295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是覺得既然版主已規定了大家就該遵守啊!

而且發注音文無疑只是讓人感到幼稚與懶惰

況且每篇都有對岸的網友共同參與研討.哈啦

為了尊重自己也方便別人毫無疑問就是遵守版規呀~表情


◎得理要饒人,理直要氣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05 01:01 |
豪仔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休閒哈啦, 數位影視
推文 x89 鮮花 x12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問題討論很多次了
從文章標題到內容 到各分區的差異性都有過

不管怎說 版規之外 就是該版版主最大
文章內容讓他看不懂意思 你就完蛋了
只有一個注音符號出現 就算他看的懂 他不同意也是不行的

所以呀~
不能用注音就用英文拼音嘛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2-05 01:18 |

<< 上頁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6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