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0-07-01 08:54 发表的 :
1.未了未遂---甲要杀乙(杀人罪是结果犯),但甲向乙挥两刀(已着手),一刀削中外套,一刀削掉头发 (这两个行为都不是杀人罪必要实行行为,必要行为就是要人死),惟路人见义勇为,甲弃刀逃跑.
既了未遂---甲要杀乙(杀人罪是结果犯),但甲向乙胸口刺入一刀(乙着手且有必要行为),甲亲眼看见乙倒卧血泊中,微笑离去. 但未料路过一位名中医,立刻封脉止血,送医幸免于死.
(若没此中医的障碍,乙就稳死了,甲一定杀人罪构成要件全部该当)
→小的的看法:
(1)未了未遂是未完成必要实行行为,且都必须有己意中止;而既了未遂是已完成实行行为,但未发生结果。
所以例1:甲向乙挥两刀应该是实行杀人罪必要实行行为,且已实行杀人必要行为。但因未完成且己意中止。所以是未了未遂。
例2:同大大解释。
2.我在google搜寻有关印象理论的文章:结果是有认为印象理論或称「主客观未遂理論」,是兼采「主观未遂理論与客观未遂理論之見解」而成,或谓「以主观理論为主,客观理論为辅」。没有搜寻到认为印象论即是主观未遂论之说法。
是否请大大指导印象论即是主观未遂论之说法,何处有相关文献可以参考。
谢谢大大的指导~~
恩~~我记得没错的话映像理论:是以客观一般去判断行为人主观犯意
至于T大而援引黄荣坚老师的见解:用德国刑法的角度->不能未遂要罚
(肚子饿了)